们!”
看着眼前这满脸羡慕的葡萄牙船长,罗宾则有些不以为然,他并没有亲眼见到这个场面,实在难以想象,普通的明国人,过得比贵族好。
很快,在缴纳停泊税后,罗宾带着几个人,来到了澳门的大街上。
此时的澳门,只有两三条街道,居住的葡萄牙人也不过一千多人。
但来往的行人极多,人挤人,人挨人,一眼看上去,都是人头,比伦敦的街头,还要繁荣。
打扮光鲜亮丽的小姐,并没有吸引住罗宾的目光,反而是来往的明国人,锁住了他的双眼。
只见,他们身高平均在五英尺五英寸左右(一米七),比他所见的英格兰人都要高不少。
而且一个个的皮肤白皙,穿着布鞋,身材魁梧,头发盘起,昂首挺胸,身上穿着不知名的昂贵绸缎,简直令人惊讶。
短鼻子,黑白眼珠,以及宽大的衣袖,白皙的皮肤,这是另一个人种,罗宾确认无疑。
“这些人,是白人吗?”罗宾张大了嘴巴,夸张地说道。
“是的,先生,我们来到这里后,发现他们的皮肤比非洲人和印度人都要白嫩,比我们欧洲人还要白,所以刚开始,叫他们为白人!”
“之后,我们才了解到,这个东方古国,名字叫‘明’!所以我们称呼他们为明人!”
向导看出了他的疑惑,随即解释道。
“明人?”罗宾读着这个绕口的名字,满脑子的疑惑。
“就是光明的意思!”
“光明之国,果然是个好名字!”罗宾顿时有些不明觉厉之感。
罗宾行走在街道上,一一观察着明国人,仿佛见到了新鲜的玩具,脸上满是兴奋。
而行走在街头的明人,则不以为意,这样好奇心强的鬼佬,他们每天基本上就要见识一次,已经习惯了。
“哦!我的天啊,这是什么?”罗宾看着眼前被木串串成一排的红色东西,好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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