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着那把剑下来,
等着那把剑将那个她这辈子最爱也是最恨的男人杀死,
然后,
她将捡起那个剑下的幸存者,
你可以说他是一件铠甲,也可以说他是一件衣服,
她要做的,
只是把他穿在自己的身上。
轩辕剑,是她父亲的剑;
周泽,则是刚刚从剑下得生的人;
她眼下,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肉身,作为僵尸始祖之一,肉身存在与否,对于她来说,真的不重要了。
肉身,无非就是一具皮囊。
父亲的剑,加上刚从剑下得以幸存的周泽肉身以及灵魂。
有这两件事物在手,
她大概活下来的机会,会大一些。
你可以说着有些一厢情愿,但不得不说,确实是一个法子。
这个法子,不是没人想过,但哪怕想过也没用,
因为有一个关键点,只有她一个人才能满足,
那就是,
她是黄帝的女儿!
你可以说这个方法很可笑,因为并非百分百能成功,但在轩辕剑下,谁都没有去嘲笑谁的资格。
“我不是,也可以么?”
老道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脸。
女孩儿撑着伞,笑得花枝招展,仿佛听到了这个世上最大的笑话。
“我说过,你已经……死了啊。”
老道也笑了,
干脆蹲在了水洼里,
像是个得了老年痴呆的老头儿,
他单手拍打着水洼,像是顽童不顾之后自己母亲的责罚在玩乐,笑道:
“你哪知道那位书店老板能活下来?”
闻言,
女孩儿沉默了,
不仅仅是沉默,脸色,更是直接冰冷了下来。
老道先前问过她,她是否了解他。
其实,她真的不了解她。
但她却能以一次次的血淋淋的失败,一次次的苍白的撕心裂肺,
去证明了一件事,
证明了那个叫做周泽的人,在他的心里,到底是个什么地位。
这是出自于一个女人的直觉,女人,在这方面的直觉,是天生的;
她能清楚地感知到自己的竞争对手是谁。
赢勾,
会让他活下来的,
她坚信,
她笃定!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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