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手上。
她回到那幢楼的时候,发现这里还有其他的住户,虽然走道里堆满垃圾脏乱不堪,楼层里躺着一些瘾君子,他们已经嗑多了,流着口水怪笑着,目光涣散地看着她。她绕过了那些人,一直来到了自己的家门口。
她对这里有点怀念,尤其是当初和艾玛一起生活的那段时间。(\\www.zslxsw.com//)
黑皇塞巴斯蒂安•肖死亡之后,大家都经历了很多事情。她们后来有个约定,要一起远离变种人与人类的纷争,到乡村过悠闲自在的生活,唱着乡村路,经营一个农场,过上普通人的一生。
但这一切都是奢望,她们注定了不平凡。
富江打开钥匙开门进去,屋子里布满了灰尘,但依然保留着当时的原貌。
她随手关门,把自己的行李放到房间里,然后打开手机,更新了自己虚构身份“林丹妮”的社交账号。
为了融入现代社会,她还是需要打掩护的。不过她并不会上传自己的照片。
打扫完房间后已经是晚上了,她重新申请开通了水电,她预估着要在哥谭住上将近一个月。
选择回到这里的理由是因为方便。
没有比这种帮派分子聚集地更容易打听到情报的地方了。说起来,富江对哥谭的蝙蝠侠很感兴趣,她曾经只是脑中产生过的一个想法,竟然真的有人去实现了。
穿着高科技的装备,身手不凡,在夜间打击犯罪,这个疯狂的城市终于出现了黑暗骑士。
谁也不知道蝙蝠侠的真实身份,他一直戴着面具变声出现,抓到了很多犯罪分子,将他们都送入了阿卡姆疯人院。他从来都没停止过打击哥谭的犯罪,但不知道为什么疯子却越来越多,蝙蝠侠的工作就没有停止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芬奇也是在纽约在做类似的事情,但他们是个团队,蝙蝠侠却只有一个人。
以一人之力,守护着整个城市。
尽管富江觉得这种工作是永远做不完的,渺小的坚持对整个世界来说或许微不足道,但富江敬佩着这样的人,他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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