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
与大多数人的猜想相反,帖龙儿并非出身于万户以上的大部落,当然也非是惨到催人泪下的奴隶出身,他出身于一个百户大小的小部落,并且这个部落在一次与千户部落的冲突中被剿灭,这一点是有寥寥数人知道的。
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的是,他那个部落之所以灭亡得如此之快,是因为他帖龙儿做了最关键的人物。
那个夜晚,是他领着那千户部落的大军找到自己部落的。
并非是那千户部落有他的亲人人质在手,也非他生命受到了威胁,而是他自己找到了那个带兵的千户,主动送上门去。
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他太想出人头地了。
既然老天对我不公平,不肯给我机会,那我就自己创造机会吧。
帖龙儿成功了,带着他族人的哭喊与鲜血,他走出了第一步。
他并不承认自己是背叛者,毕竟那是族长的儿子惹怒了那个千户,族长想要全族都给他儿子陪葬,我不想死,这也没什么错吧?
更何况那个千户可是拉来了三百名轻骑兵,自己这个弱小部落男女老少加起来也不过一百二十人,怎么可能逃出生天?既然都是要死,为什么不死的有价值一点呢?
放心吧,我会带着你们这一百二十条生命,好好活下去的。
离开那个变成废墟的部落之时,帖龙儿在心底暗暗对自己发誓。
靠着族人的鲜血与一百二十条生命,帖龙儿成了一名地位最低兵权最小的十夫长。
到现在,他已经是左帐王庭中风头煊赫的万夫长之一了。
从十到万,这中间的跨度要多少代人才能填平?帖龙儿有理由自豪,他紧紧用了四十年的时间,便填平了这个看似天堑的沟壑。
格伦布达最中央最繁华的那间大帐之内,帖龙儿从假寐中悠悠醒来。
他从一方宽大的洁白虎皮上坐起身,狠狠揉搓了数下自己入老树般枯燥的脸庞,使劲摇了摇头,才把睡梦中族人的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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