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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4 金毛(第4节)

气,今晚煮的是杂菌肉汤。

前些日子两人去林子带回来的,可惜抵达部落还没歇口气,陶蔚就被逮着去交换丹拉什母女,伊尔萨斯紧随其后,背着的兽皮袋就这么扔下了。

那是他们带回来的哞哞兽腌肉,还有大量半干的菌菇,齐拉姆提回来吃到现在都没吃完。

“陶蔚,快进来。”齐拉姆非常亲切,“看你手臂上还有伤,我这里备着草药呢。”

他们不认识其他的伤药,只有小红花,基本每家都会挖几棵放着,因为外出狩猎采集,受伤是家常便饭。

“谢谢。”陶蔚坐到石床上,这时候的帐篷里面,还不兴什么桌椅一类,只有火堆和石床,外加两个小石墩。

齐拉姆非常喜欢菌菇,晒干后轻巧好储存,煮着吃又鲜美,再没有比这个更方便的食物了。

三人吃东西期间,陶蔚没有问伊尔萨斯的打算,即便心里火急火燎。

直到把龟壳做的饭碗全摞起来,她才道:“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话?”伊尔萨斯反问。

“……”当然是你的雌性那一句……陶蔚瞪了瞪眼,这样巴巴的问又显得她很在意似的,现在压根没有心思儿女情长好吧,她还想穿回现代呢。

“我要离开乌沙鲁,你觉得怎么样?”

伊尔萨斯尚未作出反应,一旁的齐拉姆先惊跳起来,“陶蔚,这是为什么?!”

伊尔萨斯拍拍自己阿麽的手背,朝陶蔚道:“我很想看看,你说的房子。”

“这话的意思是……你要跟我一起吗?”陶蔚有点小期待,这才是明白人、聪明人嘛!

他点点头,“赤伮族人鼻子灵敏,迟早会发现这里的。”

陶蔚为此叹了口气,没有任何防御措施,就这样把大本营暴露在那些怪物面前,多危险啊。论个体战斗能力来说赤伮族人完胜兽人,因为他们的皮肤更为坚韧,且四肢跟兽人无二,甚至更为灵活。

凯多还在时,陶蔚提议过在部落边缘挖一圈沟渠,用作抵挡小型野兽的屏障,遇着那些厉害的,非要建立围墙不可。不过此处地势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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