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放心,孩儿会小心从事。”
“不行。你什么也别做,就这么安稳过日子吧,等你长大成人,为先王留下子嗣,也不致使先王没有了香火享用。”
郑观音是真怕了,十一年前的那一幕不断地浮现在她眼前。
李沐为了不让郑观音担惊受怕,应道:“孩儿听母亲的。”
郑观音这才松了口气道:“如今家里就你一个男丁,为娘的只盼你早些长大成人,为先王开枝散叶,承嗣香火,为娘的也能子孙绕膝,享天伦之乐。”
李沐低头应道:“必能遂母亲心愿。”
可心里,已经却打定主意。
血债血偿。
……。
次日一早。
李沐便去向郑观音请安。
为人子,自然得晨昏定省。
郑观音试探着向李沐提出,打算接管王府事务。
按律,王府是需要朝廷安排长史、司马等职官的。
或许是没有正式封号,也或许是李世民别有用意,嗣王府竟然没有长史、司马等职官。
李沐心道正好,王府中近二百号人,自己身边还真没有一个合适打理王府事务的人,既然郑观音有意,自然最合适不过了。
她是息王妃,管理王府名正言顺,也驾轻就熟。
于是,在征询了郑观音的意思之后,李沐决定,除了朝廷岁俸、禄米之外,每月从庄子里支付二千贯,做为王府日常开支,王府的事务便交与郑观音打理了。
按律,亲王岁俸银一万两,禄米一万斛(hu,与石同),世子岁俸银六千两,禄米六千斛;郡王岁俸银五千两,禄米五千斛;长子岁俸三千两,禄米三千斛。
而嗣王介于二者之间,岁俸银六千两,禄米六千斛。
维持王府的费用,最大部分不在王府中人的吃喝和月例,而是在于每天都会发生的人情往来。
长安城中,入列朝堂的官员没有上千,也有八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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