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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七十八章 糊涂一时(第3节)

他呆在里面非常的有意思,非常的快乐,和这个老板是朋友,每天可以喝喝酒,每天可以聊聊天,虽然工资比较低。

程星呆在那个酒吧里,虽然挣不到什么钱,虽然食不果腹。

虽然钱不够花,但是因为感恩这个老板,因为感恩这个老板把他当朋友。

因为在里面也过得比较快乐,在里面也活得像一个人,在里面自由自在的,在里面没有人看不起他。因为他是驻唱歌手。

所以他就情愿呆在里面也不出来,也不被别人挖墙脚,实际上挖墙脚的人挺多的,很多人看上了他,好多人特意偷偷来听他唱歌。

然后就私底下和他联系,但是这个男人都拒绝了,因为他觉得做人要不忘始终,做人不要忘记了当初提拔他这个人。

所以这个男人就是这样行得正走得端。

但是外面的人都以为这个男人是一个流氓。其实他自己认为自己不是的。

“程星!你在想什么呢?!我在给你讲的话,你都记住了吗?我是说,你并不需要杀了学院路那个女人,像那种贱女人,如果你杀了她把自己的命赔进去,那是划不来的。我也不是很相信你这个人,也许杀了人之后你会直接告知警方,让你杀人的人并不是你自己,而是我,所以你一下子就可以把我出卖,所以我不需要你杀人,我只要你将学院的那个女人赶出国内,远离我的儿子,从此以后不让那个女人见我的儿子这就足够了。我想那个女人,如果不在国内,如果去了阿姆斯特丹,童小颜一定会和阿姆斯特丹那个男人和好,然后只要那个女人和阿姆斯特丹的那个未婚夫结婚,我儿子就解放了!”

姚佳丽的话,让程星回到了现实中——

程星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还以为要自己去杀人的,吓死宝宝了!

早说呀,就是这点事情,这么简单的事情,要赶走一个女孩子还不简单吧?

这个女孩子离开国内是吗?

那有千万种方法,不需要威逼利诱,不需要压迫她离开,不需要动用刑罚,不需要动手,只要几句话就可以把这个女孩子一大早就敢出国了。

这个女孩子嘛,非常地容易对付。

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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