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
潘金莲此人,只看她后来如何的勾引武松,如何不知廉耻的与西门庆通|奸,再如何联手药死武大郎,确实是个十恶不赦蛇蝎心肠,人人可骂的荡妇。
但从她之前的行为来看,她又是一个知道廉耻甚至于比一般女子还要洁身自好的人。
可能看到这里有人会说我在闲扯,为了吸引人眼球在这里大放厥词,其实这样的看法有些过于偏激,到底偏激到何处,且听我细细道来。
潘金莲此女,以前在清河县一个大户人家做使唤丫头,这家男主人见到潘金莲长得颇有姿色又在自己家里当使女,就动了歪念头,开始各种缠她。
古代不比现在,那时候不不少小门小户的人家生个有些姿色的女儿,不少都会送到高门大户去当使唤丫头,一来可以省下一口粮食,二来又能得到一些银钱使用,三来女儿万一在里面发了迹,给主家当个小妾生个一儿半女什么的,家里也跟沾光。
即便是当不了有身份的人,在里面给高门大户的发生点什么关系,学些礼仪什么的,到时间带着大把的银钱出来,找一个朴实人家嫁了,日后也能过的富足。(可以参考一下红楼梦里面丫鬟的命运)
这样事情在当时一点都不稀奇,甚至于不少人进去的时候都已经做好了被主家轻薄的准备,一些女子主动倒贴也是有的。
而现在,潘金莲是被大户家的老爷主动痴缠,放在一般女子身上早就同意了,可是潘金莲没有这样,而是不断的拒绝,最后实在被痴缠的不行了这才去告诉了大户人家的妻子。
通过武大的记忆王庆知道,这姓张的大户之所以能发家,只要就是靠她妻子家的在帮衬,因此上惧内。
所以想要偷腥这样的事情被捅出来之后,自然是没少挨收拾,这张大户心里从此就开始记恨潘金兰,从而找来个机会倒贴嫁妆嫁给了武大郎。
从这里可以看出,潘金莲当年进入这个张大户家当丫鬟,签的直接就是卖身契,不像大多数人家是十年八年的之后可以离开,不然张大户也不会有权利直接将她嫁给武大郎了。
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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