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刘备,心里头有些发慌,即使沙漠的黑夜很冷,捏着精美锦囊的手,还有沁出了许多细汗。
脸色黝黑的刘备,闻了一口不知装了些什么的精美锦囊,草鞋踩在深陷脚踝的黄沙上,踏实了许多,淳朴的笑道:“不怕衣服有补丁,就怕身上有污点。”
“胭脂楼那件事,是俺们对不起太子,有错就要想办法弥补,穿过这里就会遇到老黄所说的那片水草丰美的绿洲,遇到那匹甲等马王的卢了。”
“到时候叔至可要多出一把子力气,捉来日行千里的神驹,送给太子啊。”
习惯了沉默寡言的陈到,注视晒的黝黑,更像一个耕田老农,也更加淳朴的兄长,话不免多了起来:“那是二皇子以兄长相依为命的母亲为要挟,不然,兄长早就率领白马义从赶去了。”
“而兄长为了这件事,可是低三下四苦求了三天,这才求来了白马义。”
“兄长并没有一定要去救他的责任,只是出于青梅煮酒的情谊而已。”
刘备憨厚淳朴的一笑,没有言语。
陈到本就不是什么健谈之人,见兄长笑而不语,心中一叹,又变的沉默寡言,只要兄长心里高兴,我拼命帮他完成就是了。
西北大漠,万里黄沙,入眼的尽是荒芜,想要寻找一抹绿色,难度不比起在大漠中找到一碗水小上多少。
一位身材修长的侠客,背负着一黑一血两柄宝剑,同样行走在寂静的黑夜里。
比起一起前行的刘备二人,却要孤独许多。
忽地,背后出现了一抹快要看不见的红色光柱,直冲黑蓝色天壁。
渲染的大漠如他的脸一样红。
一个是彤红,另一个却是血红。
不知走向何方的公孙曲阿,轻舔猩红却没有干裂的嘴唇,忽地捧起右手的马匪头颅‘咕咕’猛灌,像是在品茗一壶陈年老酒,陶醉之极。
等到头颅里没了鲜血,双眸闪烁着迷醉以及癫狂的公孙曲阿,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湿润的嘴唇,随手抛下了枯干发臭的头颅。
忽地,身后一黑一血宝剑,剑气纵横,迸发出金石相击的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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