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眼底尽是癫狂意味的公孙曲阿没有第一时间宰了他已经是活佛保佑了,哪里会允许他在这里呱噪,一指洞穿了白绕的眉心,轻舔手指上的血迹,吮吸了一口立即弯腰呕吐起来:“呕...呕...太难吃了,太难吃了。”
一千多黄巾贼惊魂未定,公孙曲阿霍然抬头,双眸里尽是贪婪光芒:“既然这么难吃,那就把你们杀光好了。”
腥风血雨。
许是太久没杀人了,公孙曲阿没有故作轻松的抽出背后出鞘便是一品金刚的血色长剑,单纯的以手指洞穿敌人,那根人肉手指却比寻常的大器宝剑还要锋利的多。
一路狂飙,留下的只是一道道冲天血柱,无一例外,身后黄巾贼的脖子全被割开了极长的口子,喉管切断,从脖子的断裂处喷溅出无数血水。
公孙曲阿没去刻意避开这些腥臭的血液,反倒是故意迎了上去,身上每多一道血水脸上多一分笑意,纯真而又痴迷。
刘晟以及二十几名青壮呆然木立,紧接着除了刘晟以外赶忙跪倒在地捣蒜般的不停磕头,嘴里念叨着阎王爷饶命。
一个时辰过后,地面突然剧烈颤动起来,一支雄壮程度不亚于刘晟见过的一伍白马义从的铁骑,在为首一名长相眼熟气质大不相同的将领统帅下,席卷而来。
刘备陈到拓跋旱魃几人勒停战马,露出了与那些乡民一样的神情,满目骇然,要不是知道这个世道没有什么所谓的老天爷阎王爷,说不准也和这些乡野村夫一样跪在地上疯狂磕头了。
只见。
公孙曲阿背负双剑站在遍地的尸骨中间,四周大约有一百多具尸体还能保持直立,无头尸体向外喷洒着血珠,又从天空降落。
而他,伸开双臂,沐浴其中。
就像是一位负笈游学的少年郎,碰见了一大片向阳花木,伸出双臂去拥抱这座春天,笑容灿烂,天真烂漫。
在边疆摸爬滚打二十几年同样是杀人如麻的拓跋旱魃,脊背发凉,汗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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