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喆思索了一下,想着反正路上也是无聊,索性就选了一部分自己所知道的——关于郑依然的部分,简单的告诉吴萱依。例如自己是如何如何碰上她的,当初的她是多么残暴、冷酷无情什么的,不过为了自己的名誉,陶喆把一些对自己不利的片段修改了一下,将自己落荒而逃改成了‘明明打得过,但由于对方是女孩,不得以只能撤退’这样既能够保全颜面,又能够显得自己很有绅士风度。
最后说完,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陶喆捏着一团火焰,感觉到一阵口干舌燥,本想从手环里弄杯纯净水解渴的。这时他刚好看见了一家写着‘百货’二字的店面,马上让柳芷云停下大白。冲入这XX百货之后,陶喆只看见一片混乱,接着他手上的火光,小超市内变得颇为明亮,陶喆搜寻了一圈之后,这才在一个尸体旁找到几瓶饮料。
尸体早已腐烂成了白骨,血液也早已干涸,只剩下黑色的一坨。
陶喆本想一脚踢开的,但想了想他觉得这样不妥,有些不尊重死者,不符合我大秦的传统,他还是拜了拜,说了句‘无意冒犯’,这才捡起一瓶碳酸饮料,一口灌下去,“啊,爽!”
然后身后就传来一个脆脆的声音:“人……人类?”
陶喆一回头,顿时发现了身后站着一个手持杀猪刀的‘乞丐’,此时他的杀猪刀已经高高举起。陶喆愣了一下,随后笑了起来:“看来我还挺幸运的嘛,及时开了口,不然就被你砍中了。”
由于陶喆早在大白身上的时候就已经脱去了畅游战甲,此时他的后脑勺是裸露在外的,这个看不出男女的家伙要砍的就是他的后脑勺。
那人也呆滞了一下,而当他的视线落到陶喆手中的饮料上时,他脸色一冷,“你这个小偷!去死吧!”
他说着,就朝着陶喆刺了过来,陶喆还是装模作样地躲了一下,然后抓住对方的手腕,陶喆说道:“等等,年轻人别那么急性子嘛。不就是水吗?我赔你。”
陶喆说着就要从手环里取出一瓶纯净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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