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针。不过女孩子嘛,心思都是比较难猜的,男生都要多哄哄的。”
这话说得陆耀自己就说不下去,总觉得‘男生’这个词和杜先生不配,而且杜先生哄女生?
天!简直不敢想象!
就这么安静的一路回到酒店。
等陆耀走后,杜甄去洗了澡,出来后看了手机,甚至专门打开了企鹅。
那只胖兔子没有说话。
安静得异常。
他放下手机,去书桌前打开电脑,搜索——生理期。
余纨纨颓了一个晚上,连字都没有码。
第二天醒来时,终于想通了。
其实她不该计较杜甄不主动,他呆他木头恰恰证明他真的没有经验,要是他什么都懂,她该去想他怎么才会这么经验丰富。
毕竟他没有谈过女朋友,她是他的第一个。
因为这个‘第一个’,她格外多了种甜蜜感,脸都没洗,就爬在床上跟他说了早安。
【早。】
出乎意料,杜甄竟回的很快。
【早。】
【我爸煮了粥,我去吃早饭,吃了要码字,我的存稿已经空了,再不码字要被小仙女们追着寄刀片了。】
余纨纨发了个哭得惨兮兮的小人儿。
“纨纨,吃饭了。”
听见妈妈又喊了一声,余纨纨忙丢下手机,去了卫生间刷牙洗脸。
趁着擦护肤品的空档,她看了手机一眼。
屏幕上多了个嗯字。
……
早饭是粥。
香菇干贝瘦肉粥。
熬得香浓可口,小小的一个个干贝配合肉粒和煮得黏稠的粥底,余建国还切了些碎青菜进去,简直不要太好吃。
余纨纨最喜欢吃的就是爸爸做的粥。
其实余建国做什么,她都爱吃,不过早上吃一碗这样的粥,真会让人心情舒畅一整天。
林芬用余纨纨专门买的釉下彩招财猫陶碗给她盛的,鲜艳娇嫩的粉,碗的内壁是淡青。粥放在碗里,看起来格外诱人。
余纨纨一时手痒,拍了张照,发给了杜甄。
收到消息的时候,杜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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