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朝廷派军去征剿方腊,又在南方为害不小,以至南宋在南边的群众基础极差,换而言之,南方人民不愿意接受南宋的统治。
最后,综上种种,南宋境内现在出现了两股非常大的反抗组织。
其中一股是以李成为首的义军。
李成原来是试弓手,后来累次迁升至淮南招捉使,再后来聚众为盗,活动在荆楚一带。
不久之前,李成这伙寇匪被杨沂中击败,然后逃过长江,在江南钞掠,现在已经壮大到了十万之众,严重威胁到了南宋的统治。
另一股是以钟相为首的义军。
钟相,原来就是在洞庭湖地区活动的一支农民起义的首领——这支义军其实也是明教的一支。
北宋末,钟相在家乡利用宗教活动组织群众——凡加入他的组织也就是“乡社”的农民,都要交一点钱粮,社内实行互助共济,因此都能“田蚕兴旺,生理丰富”。
钟相宣称:“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
这比北宋初王小波“均贫富”的思想又进了一步。
钟相因此深受群众拥护,被称为“老爷”或“天大圣”,周围数百里的贫苦农民加入乡社的不计其数。
不久前,钟相组织民兵三百人,命其长子钟子昂率领北上“勤王”。
这支队伍还未与中军接触,就被刚即位的赵构命令遣返。
钟相因此大怒,便以这支队伍为基础起义了。
宋朝在南方本就不得人心。
另外,南宋朝廷因为没法征收商税,只能搜刮南方人民。
南宋统治者横征暴敛,政烦赋重,以至于南方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钟相一伙这一揭竿而起,鼎、澧、潭、岳、辰(后世湖南澧县、长沙、岳阳、沅陵)等州十九县民立即跳起来响应。
钟相趁势,建立大楚,自称楚王,立子钟子昂为太子,设立官属。
钟相起义军,焚官府、城市、寺观、神庙及豪右之家,杀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及有仇隙之人,并占据地主的土地归为己有。
钟相起义军把杀官吏等称为“行法”,把平分这些人的财产称为“均平”,斥宋朝国法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