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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loser,请学会花钱(第3节)

个时代巫师们的平均消费水平,一百多金加隆可不算少。

而且,弗拉克·欧文也是个穷孩子,他每月的薪水还要分出一部分赡养母亲、供养弟妹,怎么可以有这种阔绰人士对待金钱的态度呢?

“嗯,我的意思是,你必然还有其他需要的,比如与女朋友交往、强化能力什么的,付清房贷再谈恋爱是不是有点晚了?”

卢平蹙了蹙眉,觉得凯恩说的有点道理,他都三十了,已经是大龄青年。“那就十年。我觉得我大约不会娶一位爱上金加隆的女士为妻。”

“话虽如此,但必须说,你得消费观念得改改了。”

“哦?”

凯恩先让卢平把该签的单签了,把属于卢平的那份合约,以及钥匙什么的给了对方。

随后利用地下室的壁炉,直接到了阿伯丁。

凯恩引领卢平边走边介绍道:“这处产业是属于我们的,对外掩饰是一家以演绎舞台剧为主的剧院。”

“舞台剧剧院!?”

“没错。从麻瓜的视角看,也只有戏剧演员这样的解释,能够让他们消除对大部分巫师着装的好奇心。”

“你的意思是,巫师们的着装在麻瓜眼中是另类的。”

“非常、另类。除了化装舞会、cosplay、万圣节或狂欢活动,绝不会那么穿扮的那种另类。”

凯恩又道:“既然是剧院,就有化妆,就有洗妆,包括全套的洗剪吹,以及服装裁剪师等等。商会对员工的着装有要求,我这身是在执行任务,不是正装。”

于是先去量尺寸,然后去洗剪吹,等回来时,衣服已经裁制完成了。

“需要十套这么多?”

“其实六套也就够了,冬装、夏装、春秋装各两套,但你得有休闲服?你自己的只能当工作服,还是只适合特殊场合的。”

“那么在这个基础上翻倍的衬衣之类的又是怎么回事?”

“商会需要的礼仪规范,不能只靠清理一新来解决。这不光是干净与否的问题。而是如果你没换衬衣,会被认为是昨晚没有回家,一个不着家的男人,在某些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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