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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比试(捉虫)(第3节)

觉得牵扯到读书的事情,他肯定是战无不胜。

如果这个赵梦河能做到知己知彼,要与宋修之比试乐器、下棋之类的,叶信芳立马转身就走。

“有什么条件,尽管说就是。”赵梦河不耐烦的说道。

“条件就是,不管输赢以后不要像哈巴狗一样缠着我们修之了,许先生为什么不收下你,自然有他的考虑,你不要再纠缠不清!”叶信芳如此说道。

“你!”赵梦河气急败坏,“他要早些同意,我也不想缠着他!”

比试终于如他所愿地开始了,由在场的诸多举子见证。

赵梦河架势摆的很足,什么上贡的宣纸,名家定制的毛笔,还有什么绝版的墨条,名人用过的砚台,光是跟人解释都说了许久,看得出来他是有备而来,他十分得意的听着众人此起彼伏的羡慕之声,这才做出一副大佬要开始放大招的样子,周围人等避让之后,围成一个圈看他装逼。

相较之下,宋修之却显得十分随意,没有拿出任何有来头的东西,就连笔墨纸砚这些,都是跟店家借的,说不上差劲,但绝对没有好到哪里去。

赵梦河自信满满,挥毫之间行云流水,洋洋洒洒一蹴而就,只觉得自己这篇《快雪时晴帖》写得神似王右军。

还不等他多欣赏几眼,就听那边宋修之身边传来一阵阵的惊呼声。

宋修之稚嫩的脸庞,在拿起毛笔的那一刻,整个人如同一柄出鞘的名剑,满身都是锋芒。

他写得同样是《快雪时晴帖》,短短的二十八个字,不是临摹王羲之,而是自成风骨,字里行间满是少年藏匿不住的锋芒。

众人惊呼的是,对方不过十二岁,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骨。

形成风骨本就艰难,更难得的是宋修之已然是风骨小成。

书法风骨,满满是都是自己强烈的个人风格,相比之下,赵梦河的字行文之间流于匠气,这就是工艺品与高仿品的云泥之别。

叶信芳也没有想到,宋修之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为他欣喜之余又十分惭愧,自己活了两辈子,都比不过人家一个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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