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了,叶安歌觉得这大概是自己的错觉。
不必深究,估计是她太想那个人了。
而此时此刻的林瑜刚刚回到宿舍,他的床上用品收拾的很整齐。
舍友还在问:“你这也叠的太好了吧?感觉跟部队里出来的一样。”
林瑜笑了笑:“军训的时候练出来的。”
舍友:“你军训过啊?”
林瑜微笑:“当然。”
舍友有些好奇:“我连高中都没读,初中不军训的。”
林瑜:“也没什么好说的,军队就是泪。”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脸上带着怀念般地微笑:“但也有人天生就该吃这口饭。”
舍友不太懂:“读个高中该吃哪口饭啊?难道军训表现好的还能进军校?”
林瑜摇摇头,没有继续说。
舍友看他又不说话了,于是也不再多问,转过了头。
这个林瑜脾气怪,总是喜欢一个人发呆,虽然待人接物也还算客气,可总能在他身上感觉到那股疏离感,就跟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一样。
“对了,你知道郑慕吧?”舍友跟旁边的人八卦,“听说他爸投资了这个节目,他是肯定会出道的。”
旁边的人不以为意:“娱乐圈就是这样,谁有后台谁就好混。”
现在这个社会就是拼爹啊,谁的家底厚,谁就更容易混得好。
从古至今都是如此。
只是古时候是世家。
现在是有钱人。
社会资源永远都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上。
林瑜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本子,这是他的日记本。
另外几个室友互相看看,眼里都多了几丝恶趣味。
等林瑜离开宿舍的时候,他们迫不及待地从柜子里找出了林瑜的笔记本。
这是个外壳是黑色皮质的本子,很厚,粗略翻一翻,已经记了一大半。
但是他们刚刚翻开就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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