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家都等着,就先随便吃点。
马的内脏虽然清洗过很多遍,但依旧带着股不太好闻的味道。
这味道,用面粉或者盐揉搓,是能去掉的,但这两样都是非常精贵的东西,谁舍得拿来洗内脏?负责处理的士兵随便洗了洗,就把它们剁碎下锅了。
这样煮出来的粥带着股味道,但郑璃饿得很了,竟是一口吃了好几碗,那些士兵就更不用说了。
哪怕再难吃,这也是肉!
他们激动地不行,要不是聂宣找了人给他们分,他们怕是会为了抢吃的打起来。
这顿吃了之后,聂宣立刻就让人开始煮下一顿,这下一顿做得就精细多了。
马头马蹄马骨头剁开了先放在锅里熬汤。
这汤要很久才熬好,聂宣把军营里的人全都叫出来,然后就在这汤的香味里,开始忽悠那些普通士兵。
“张校尉想要扔下我们,这根本就是不想让我们活下去,幸好我们提前发现了这件事。”
“现在,张校尉被我们抓起来了……我们要是放了他,他肯定会带大军来弄死我们……我们不能放了他,也不能让别人知道他的情况!”
“事情都这样了,我们要想想接下来要怎么办。”
“依我看,我们不如就逃了,占山为王当个土匪。”
……
聂宣用非常浅白的语言和这些普通士兵说话,他先阐述利害关系,然后就给这些普通士兵指出一条生路——占山为王当土匪。
这些普通士兵本就已经六神无主,现在听到聂宣这么说,他们全都满脸认同,打算以后就跟着郑璃讨生活了——小顾大夫那么厉害,跟着她真的很有安全感!
聂宣见状,松了一口气。
事情成了。
要知道,他折腾出那么多事情来,不为别的,就为了能有一群手下。
在这乱世,一个人活下去,肯定比一群人活下去来的要难。
至于为什么要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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