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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三章 被文森特发现了(第2节)

百万,那也是一千万软妹币啊。

程煜也认真的思考了这个问题,他觉得,自己现在最大的优势,大概也就是资金的需求没有那么迫切吧。

理论上,他有至少四个月的周期可以跟甲骨文慢慢的较劲。

而不管甲骨文是否拿下了他手里的这六点几的股份,既然已经做出了对那家公司的收购,这件事基本上还是势在必行的。

收购成功与否,原则上其实跟程煜手里这点儿股份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只不过甲骨文要求的是全资的全面收购而已。

这个条件,才导致了那家公司的创始人,一定要让莫里斯等人出手手里的股份。

作为一名投资者而言,莫里斯等人最佳的选择,其实是任由甲骨文收购那家公司,然后利用甲骨文的收购,带来的利好,将自己手中的股份以更好的价格卖给第三方。

比如说微软什么的。

这也是甲骨文方面,为何会要求必须是百分百股份到手的原因。

于是,程煜拿到这些股份之后,他的选择就显得极为关键。

一方面,甲骨文对于收购如果意向明确需求迫切,当程煜开始拖延时,甲骨文方面很可能会主动加价。

另一方面,如果甲骨文因此而暂时搁浅收购意向,或者干脆撤销这次的收购选择,那么那家公司的创始人,很有可能会以公司的名义回购程煜手里的股份。

当然,价格上肯定都会比现在高。

比较坏的结果,就是程煜拖延,甲骨文放弃,公司觉得不妨自己继续发展一段时间。

那么,这部分股份所带来的价值,就会立刻回到理性的层面上,也即会低于三千二百万美元。

并且,程煜几乎很难在四个月内成功套现。

四个月后,他的资金会出现极大的缺口。

但程煜依旧有足够的底气,毕竟,他也是个身价百亿级别的年轻富豪,家里更是趁着一千多亿的底子,老丈人家还有千把亿,如果老程和老杜愿意把公司交给程煜的话,那么程煜将会立刻登上福布斯中国的排行榜首富之位。

嗯,或许会在程煜的名字之后加上家族二字。

一个自身资本网络就达到四百亿美金的家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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