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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 初见成效(第3节)

上出现了规模比较大的匪患,将由当地朝廷驻军协同剿灭。

说白了吧,以后湟州省和凉州省除了要缴纳一定数量的税赋给朝廷,再遵守特区律法,基本就不用朝廷操心了。爱干嘛干嘛,爱怎么过就怎么过。

富了自己偷着乐、穷了自己哇哇哭。即便发生天灾,朝廷也只能借款借粮,没有必须赈济的责任。要是真穷的过不下去了,那当地百姓就只能抛家舍业向周边各省迁徙。

当省的人口下降到一定数量之后,朝廷有权宣布废除这个省的规划,重新派驻朝廷官员管理,一切权利重新收归朝廷。但是当人口恢复到一定数量之后,必须还要恢复省的规划。

这个法令看上去挺美,但其中还有不小的漏洞。比如说朝廷如何监察当地选举的合法性,监察之后又如何判定其是否违规,认定之后又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漏洞不弥补,整套制度就很难长久运营下去。

那有这么多致命漏洞的法令,是怎么通过促进社审核,又让皇帝批准的呢?说起来吧,这些漏洞不是没发现,而是暂时无法弥补,只能先走一步说一步。

要想把类似的漏洞全补上,就得有全国性质的议事机构、司法机构配合。目前聊这个还有点早,也不会获得朝臣们的认同,除了吵架之外毫无结果。

按照洪涛的意思,先把湟州省和凉州省治理好,给其它州府做出表率,顺便再把特区新法进一步完善细节。然后在五年之内把这套经过初步弥补、初步试行成功的制度推广到全国大部分地区。

只要大宋国土上有多一半地区执行了这套制度,就可以开始进行中央政府的改制了。到时候谁再说什么都没用,自己这边有充足的数据和支持者。再有人睁着眼不承认,那就只能劳烦新军和王十出手,直接把这些人赶下台。

到那时才可以着手完善整套制度,并对其中的漏洞加以弥补,再向全国铺开,不留一丝一毫空白。

此后所有人就全在同一部法律、同一种执行力度、同一个规则之下打拼了,谁有本事谁就多获取资源,谁没本事谁就少获取资源。

至于说福利保障之类的问题,洪涛还没去考虑。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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