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匹配无误,不过,鞋子是四十二码,姜民海的脚是四十码。”
也就是说那个‘小偷’不是小偷,他穿着四十二的鞋去了凶案现场,还和姜民海住一间房,就是说……
小江恍然大悟:“姜民海不是凶手,与他同住一间房的那个人,也就是案发当晚出现在苏万江家里的那个‘小偷’,他才是凶手,所以,姜民海身上没有烫伤,因为他在撒谎。”
对!
汤正义的脑子慢半拍地也这么觉得。
霍一宁点了头:“姜民海的证词基本都属实,除了三点,一,苏万江喝醉之后,去苏万江家里杀人藏尸的不是姜民海,是他的同伙人,也就是那个‘小偷’,当晚他不是去偷东西,而是从阳台爬进苏万江的家里,去杀乔方明,只是大意留下了脚印,还让邻居看到了。姜民海自己则是去了酒店,给自己制造不在场的证明,根本不存在他所说的那个身形一样的人,从头到尾在混肴视听的都是他自己,为了给自己脱罪,更为了给他的同伙脱罪。二,去网吧发视频的也不是他,是个瘦高穿运动服青年男人,就是那个同伙‘小偷’。”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姜民海是军师。
汤正义一下子豁然开朗了,追着问:“还有一点呢?”
“杀人动机不可能是泄愤。”霍一宁摩挲着下巴,思索,“姜民海那种高智商罪犯,而且没有前科,没有精神疾病,心理素质又过硬,不可能仅仅因为一次冲突就费这么多心思去杀人。”
汤正义看着霍一宁的眼神越来越热血沸腾了。
队长就是队长啊,这刑侦能力,这推理能力,难怪七次被贬去九里提当交警,七次都被召唤回来,这样的人不当警察,要当了罪犯,得祸害多少人。
诶,都是九年义务,怎么就有人这么突出呢?
赵腾飞突然搭了一句腔:“有一个疑问,姜民海为什么要承认是他亲手杀的?”很明显,那个‘小偷’同伙,完全是受姜民海指使。
“姜民海第一次来做口供的时候说了,”霍一宁说,“他和老母亲还有儿子一起来探亲。”
老母亲排除。
就是说:“他儿子才是凶手?”汤正义突然很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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