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上午,文啸雨从罗浩那里拿了几百块钱,出去理发,然后洗澡,刚好是夏天,给自己买了一身普通的短袖衣服,都是地摊货,连着一双拖鞋,全身到一起都不到一百块钱,骑着自行车,自己奔着火刀的台球厅就过去了,当他打了火刀的台球厅之后,询问了一下,才知道,现在这个台球厅已经是分店了,火刀已经搬迁了自己的主场,他的主场,已经到了渣土区,说实话,之前火刀被文啸雨说服的时候,并没有打算按照文啸雨的那一条路走,但是火刀再外面是很有地位的,但是在家里面,确实是没地位的,晴晴就是莫名的相信文啸雨的话,就是按照文啸雨的说,就是要让火刀再渣土区扎根,其实火刀挺不喜欢渣土区的,这个破地方,但是随着收服了蚂蚱之后,又被晴晴再渣土,逼着收服了几个大佬,相处起来,却发现,渣土区的大部分人,和自己都是这么多投脾气,对胃口,慢慢的,火刀再渣土区就成立了一个分店,再后来,慢慢的,店的规模越来越大,这里的地皮便宜,晴晴管钱,几乎有点钱,就从渣土区买房子买地了,甚至于把他们的户口都弄到这边来了,他们再渣土区的地盘也是越来越大,因为他和晴晴所有的钱都投在这里了,这样就使得火刀不得不把重心放在这里,否则的话,这些钱都打水漂了,因为蚂蚱的关系,火刀再渣土区也算是打开了一个豁口,经过这一年多的发展,火刀也成为了渣土区最大的一个混混了。{醉书楼小说网,体验最新最快阅读www.\\zslxsw.\\com}
因为火刀讲义气,所有赚来的钱,不管多少,基本上和兄弟们都是对半儿分,所以大家也都愿意跟着火刀干,而且,火刀还能带着蚂蚱他们从外面占场子,开局,慢慢的,他们的势力也是再往外延伸的,起初还是赚钱的,火刀带着这一群渣土区的人从外面,也是少有人敢打他们的主意,渐渐的,他们也有了名声,渣土区就这么一个小地方,谁都认识谁,一看跟着火刀再外面混的人,日子过得越来越好,没有跟着火刀混的人,就心里面不得劲儿了,让他们出去混吧,他们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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