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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荣誉(第3节)

如此厚重的好感,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招惹上她的。

杨越照过镜子,虽然长得还算五官端正,浓眉大眼的,典型的南方人的长相。但远远跟帅气、少女杀手之类的搭不上边。

主要还是胖,脸还大。十六师师直那么多长得周正的,和他们比起来,杨越自觉完全没有优势。

听张朝封这么一说,苏沐晨的脸红了,她“嘤”一声站起来,“懒得跟你们说了,我走了!送我!”

“诶,好!”张朝封和杨越从被窝里爬起来,穿着八一大裤衩子找自己的作训服。两人把苏沐晨送出防化连的营地,临走的时候,苏沐晨走到杨越的身边,背着手踮着脚尖,道:“杨越,记得写信!”

“哦。”

“木头疙瘩!”

……

防化连按师直司令部命令,于演习结束后的第二天下午收拢回家。告别了茫茫的戈壁滩,当车队再一次蜿蜒在公路上时,三班所有人都好像在一夜之间变得成熟了。

尤其是参与了侦察行动的杨越们。

回望着在视线中越来越远的那片无边无际的戈壁滩时,他们三个的脸上都浮现出一种旁人都看不懂的东西。

杨越管这东西叫荣誉感。

曾经有人问过,当兵是为了什么?

说大话的有,当兵是为了保家卫国;说套话的也有,当兵是为了尽义务;说实际的也有,当兵是为了一份好工作。

杨越曾经就很实际,他当兵,就是为了回家能继承父亲的衣钵,进国企混口饭吃而已。两年足矣,多一天都嫌累赘。所以他当年不顾仇几满的谈心,牛再栓的挽留,写下了那封“退役申请书”。

但是经历了这一次演习,他觉得,当兵真的没那么简单。

或许他可能真的成熟了,他看问题的本质比别人要清楚。他回来了才发现,他根本不喜欢朝九晚五的日子,他觉得那是在浪费生命,毫无朝气。

回到了防化连,他才终于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士兵,天生为了荣誉而战。为了国家的荣誉,为了军队的荣誉,为了十六师的荣誉、防化连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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