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在身上就是了。
这是一种随性,但是在讲究人的眼里,就是邋遢了。
“我就知道,你一定还会穿这些衣服。”乔诗韵无奈的摇了摇头,“有些时候,我真觉得你应该早点结婚,这样就有人每天打理你了。”
乔诗韵一边说着,一边帮林北整理领口,“其实你这个衣服,配昨天穿的那条牛仔裤,会好看一些。”
她没觉得什么,林北却有些不自在了。
您刚说要我找个妻子打理自己,现在就上手来打理。
换个思想耿直的人,都要以为是在暗示自己娶你了。
林北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现在距离宴会开始应该还要不少的时间吧?”
“是啊。”
“那您——”
“带你去买衣服,还有做造型。”
想想也是,乔家毕竟是大家族,到时候肯定会有很多名流过去。
林北还穿着身上的这身衣服,那就从不显眼变成最显眼的了。
还有自己的头发,也确实该理一下。
当初在岛上为了方便打理,一般都是寸头,自打离开岛屿以后,他就一直没怎么弄过。
虽然还没到长毛贼的程度,但也确实不短了,都盖耳朵了。
要不是长相撑着,他这种十年代流行的发型,都不知道要被人喷多少次了。
两人先去一个高档的发廊,林北本来是想理寸头的。
毕竟留习惯了,他被逮到岛上那会儿才十五岁,又生活在农村,哪里懂留什么发型,连什么是杀马特估计都没有听说过。
之后那三年的生活,寸头更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
毕竟天堂岛上课不会给你准备什么理发师。
乔诗韵却不同意,虽然短发能够完美将林北的脸部轮廓呈现出来,但并不适合正式场合。
最终在乔诗韵的建议和发型师的一顿操作下,林北的新发型终于出来了。
要说的话,就是飞机头,不过没有那么夸张。
两侧理成了板寸,很短,中间顶部要稍微长一些。
林北的发质本来就比较硬,用吹风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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