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殴一般热闹。
“让开让开,别挡道儿,头儿来了!”
一个点头哈腰的小弟将挡在面前的人拨开,然后走在前头,为身后的人引路。
孟德抬头看过去,这才发现,这些人身上穿得都很少,而且黑黝黝的皮肤,仿佛整日里暴露在太阳下。
不过,那迸发的结实肌肉,看上去就十分有力量!
这些人,不简单!
‘咔嚓!’
身后那被大家称之为头儿的男人,走上前,一脚踩中了一块儿费石,发出咔嚓的声音。
那力道之大,让人不觉心惊。
孟德看了男人一眼,很年轻,而且,很高!
这是孟德看到对方时候第一印象!
那站在孟德不到两米之遥远的男人,穿着黑色的皮开坎肩,身下是黑色的皮裤,脚下是一双黑色的中筒皮靴。
男人的手臂上有一条盘旋而上的龙纹纹身,双手上带着露指的皮手套,脖子上,更是套上了一条大大的金色项链,项链上坠着一狼牙!
因为皮肤黝黑的关系,就显得更加成熟了些。
不过那张脸庞,五官一看,就不到三十岁的样子。
男人平淡无奇的五官拼凑起来,却格外耐看,特别是那内凹的大眼,仿佛能看入人心一般,深邃得可怕。
微微有些厚的嘴唇,却透着一丝性感。
左耳上,还装了一黑色钻石的耳钉,在阳光下,透着一抹绿光。
最让人觉得出奇的,是他的身高,北方人虽然身体强壮,但是也没有见过这么高的。
男人目测应该有一米九多了,至少,孟德知道,自己有一米八八。这男人,居然比自己还高。
还有那露出来的宽阔肩膀,还有鼓鼓的胸膛和鼓鼓的手臂,满是肌肉。
虽然长有肌肉,但是并不是那种特别大的,所以整体看上去,配上那一声黑皮衣裤靴子,有种酷酷的感觉。
如果不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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