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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七章:委托与授权(第3节)

。”万代南梦宫的人苦口婆心地劝道。

他们可是知道的,G社的两个偶像企划,上一个现在每个单曲或者是专辑的销量都名列前茅,新企划的起步也相当的大,现在人气攒的很高,可以说是一个很值得期待的企划。

如果能够拿下更好的合作方案,对企业的利润自然是更高。

“委托铺货和授权制作,我们这边也会区别对待的,这一点您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吧。”万代南梦宫的人暗示道。

如果是在之前,上原友惠顶多争取一下权利分配之类的事情,不过现在就不同了,她是不会把音乐的版权丢出去的。

她笑着说:“这方面的细则我们想我们可以再谈。”

万代南梦宫的人听懂了:细则可以再谈,就是说大方向已经没得谈了。

“能否请问一下,既然贵社没有做音乐公司的打算,为何坚持采用委托的方式呢?”

其实万代南梦宫这边还是很想拿下偶像大师的音乐发行权的,这也是他们一开始找上G社的原因。说起来这原因还和Lantis那边有一定的关系。

自从Lantis合作LoveLive以来,成立以后长久没能获得日本唱片协会认可的Lantis终于凭借LoveLive以及《第三年的见异思迁》成功获得了日本唱片协会的认可,成为唱片协会的成员。而且利润也是接连创造新高,凭借这样的成绩,Lantis有意从母公司手里获得更多的自主权。

万代南梦宫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想扶持另一个偶像企划来压一压公司内部的其他山头。而G社和Lantis之间产生了嫌隙,也是他们找上G社的重要原因——虽然不希望Lantis这个子公司跑得太远,但是也不希望就此失去了LoveLive和偶像大师两个能够带来大量利润的企划。

所以最好的办法,难道不是由母公司亲自和G社合作更好吗?

“我们这个新企划是同人企划,从我们和原作者之间商议的情况,对方似乎不愿意把音乐版权转移给除我们之外的第三方。”

——上原友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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