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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一章:奖与惩(第3节)

的损失,可以说是无法估量,而且最主要的,这还会造成手工业的衰落。

对此,崇祯皇帝下旨决定。

首先要改善轮班匠户的作息问题,让他们得到更充分的休息,才能有效减少匠户的逃亡和藏匿。

如今的各地匠户来京轮班,分三年一班,五年一班,两年一班及一年一班,对于各地匠户来说,未免太过繁重。

实际上,类似改变班次的问题,早在正统十二年就已被人提出。

该年十二月,福州府闽县知县陈敏政上书,对时有轮班制存在的问题作了适当分析。

“正班虽止三月,然路程窎远者,往还动经三四余月。则是每应一班,须六七月方得宁家。”

“其三年一班者,常得二年休息;二年一班者,亦得一年休息。惟一年一班者,奔走道路,盘费罄竭。”

在他看来,这是多年来屡禁不改且愈发增多逃亡匠户的主要原因,只不过当时朝廷并没有将此议重视。

回复只有四个字,“旧例难改”。

崇祯皇帝从刘宗周口中得知此事,便重令六部附议,兵部尚书朱大典建议,将一年一班改作三年或二年一班。

他说:“如有修造,将二年一班者上工四个半月,三年一班者上工六个月”。

此议得到了大多数朝臣的赞同,崇祯皇帝也批复准许,不过话却说的很简短:

“匠户来京轮班,一年、二年及三年者,俱令四年一班,着工部重编勘合给付。”

这相当于极大减轻了全国轮班匠户的负担,工作量也缩减了至少二分之一,人身自有得到释放。

但很快,崇祯皇帝又下发了严格的禁令。

“自崇祯二十一年起,各地匠户失班一次者,赴部补班,二次、三次者,并从前不当班者,逮问罚班。”

“三次以上者,责令充军,仍令当匠。敢蹈前非,杀之不宥。”

在这期间,厂卫系统也开始对全国已有匠籍的匠户,居住地及亲族老小进行审查编册。

各地星罗棋布的番子们要协助工部、内官监等有司衙门,查清那些隐瞒不报的匠户,将其重新编入匠籍。

此后,一旦有逃亡或私瞒匠籍者,要“行移原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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