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声而动,赵常山蜕变为城市猎人,转眼间没了踪影,佟璇只能静静站在原地放眼远眺。
晚风吹过,佟璇不禁打了个寒颤,不过,她的心里却热情如火。
曾几何时,姐姐孙丽和姐夫王征举行婚礼的时候,佟璇刚刚有了爱情的定义,她知道,彼此相爱的人终究要以婚姻的形式共同生活。
在一起意味着相互喜欢,没有感觉甚至讨厌的人,根本不在她的考虑范围。
所以,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不乏追求者,她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爱情观念。
直到遇见卓凡,单论气宇轩昂的为人处事作风,凌架于老佟家任何一位成员之上,这是吸引佟璇的直接原因。
懂事、疼人,深得父母赏识,这是根本原因。
可以说,卓凡是她根据心中所想,自己确定将来结婚的最佳对象。
而赵常山,起初缺乏感觉,顶多算个不讨厌的方面。
那么,为什么经过365天以后,她又变得死心塌地?
或者说,即使赵常山犯了类似卓凡的错误,她也会选持听取原因,并非全面否定?
到底是哪个地方存在问题?
倾慕能力?
错,卓凡的工作能力比较出众,单从签约荣耀官方便可见端倪。
仰慕富足?
错,因为她生活在一个工薪家庭,有过普通生活的打算。
知人知面又知心?
对,相比较之下,赵常山的身边更像一个可以聆听心声、哭泣撒娇的宁静港湾。
远方的车辆重新恢复畅通,佟璇心中的阻塞也瞬间打开。
她选择赵常山,由善良入手,以共同经历为伴,以朝夕相处为爱,同时在彼此尊敬中,在工作琐事下,找到了共同使劲的相似方向,直到最后,才上升到喜欢的高度。
心念至此,一生即使有童话般的遐想,也不及此刻与知心人即将厮守一生的快乐。
佟璇不是感情专家,无法给别人更多的建议,不过,以亲身经历找到的方向感,可以在几十年后,当她跟赵常山白发苍苍之时,做为炫耀的资本进行展示。
爱,需要过程,并非看对眼就能携手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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