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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被瓮中捉鳖都不出声(第3节)

狙击枪,只带30发专用的马格南303口径强装药子弹。他狙死12人,还剩18发子弹,可见是一枪一个小朋友。

众所周知,加拿大人虽然综合战斗力不出名,但经常能出世界级狙击手。当年从阿富汗到伊拉克,创造过好几次最远狙杀世界纪录。

艾普拉斯的服役期没赶上战争,所以没机会创造纪录,但他在各种训练赛上经常拿奖,所以一直自命“北美狙神”。

与其他参赛者相比,艾普拉斯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因为他是赢过一次绝地大逃杀比赛、并已经升级到心防会员lv11的上等人!

他今天之所以还来,一来是因为对自己很有信心,想再拿三年免费的lv11会员期、以及本场比赛的转播费分成。二来是提携某个还没成为上等人的老战友,算是带人装逼带人飞。

换句话说,别人眼里赌命的比赛,他只当刷钱和名声的机会。

这样的人确实是存在的,只是大多数人无法想象。

就像在民众眼里,古罗马的角斗士都是苦大仇深、跟《斯巴达克斯》差不多。

但考古界在复原庞贝遗迹文献后,得知:当时个别最顶层的角斗士,是以角斗为乐的。

比如著名的勇士马提诺斯,就是典型的“自诩武功天下第一,所以即使被赐予了罗马公民身份、拥有无数财产”依然继续角斗事业。

他一辈子亲手杀掉的对手就有上千人,最后老到打不动了,还赶上奥勒留大帝罗马五贤帝的最后一个驾崩、其子康茂德继位。然后奥勒留的遗孀太后因为非常崇拜马提诺斯,就特旨让他退役、进宫当面首。

做角斗士能做到皇帝的后爹,也算是人生巅峰了。

只可惜这种人几十年最多出一个。每一个背后,都有数万名战死者……

这是真正的一将功成万骨枯。

艾普拉斯的心态,可能大致也跟马提诺斯差不多。

“大哥,要我去舔包么?”对讲机里队友的声音,把艾普拉斯拉回现实。

队友名叫孟斐斯.杨,他参军时的战友。

艾普拉斯训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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