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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第4节)

都不叫钱淑兰,她梗着脖子道,“你也不用吓我。我钱淑兰一个寡妇能把六个孩子拉扯到大,靠得可不是被谁吓大的。”

说完,她扫了李彩英一眼,“知道小五为什么这么听话吗?因为我都是打着到大的,孩子不听话,大人就得教育,说了不听就得打。李老头,你家这孩子就是欠打!”

李国成还从来没被人当面这么训过,当下就有些下不来台,眸中闪过寒光,嘴微微抿起,拳头紧握在一起,手背一条条青筋浮现。

老民警见两人吵起来了,便又开始当起了和事老。不过,听到钱淑兰坚持要告,最后他也只能主持公道。

最后李彩英被罚款三百块钱和坐牢三个月。出狱后,还要定时交思想汇报。虽然,李国成极力说好话,可李彩英推钱淑兰的时候有那么多人看着呢,根本无法抵赖。所以,罪名成立,无可辩驳。

钱淑兰对这惩罚有些不满意。陈月娥告丈夫和婆婆判了六年,她告李彩英居然只判了三个月。这差别也太大了吧。她想反对。

可老民警却朝她的脑袋扫了一眼。就这意味深长的一眼,把钱淑兰吓了一大跳。心里一突,敢情人家是看出来她在装脑袋流血了,顿时有种尴尬到极点的羞耻感。

后来,姜玉瑛跟她解释过,为什么同样是告差别会这么大。

一是因为两人受伤程度不同。陈月娥是长期被打,身上到处都是伤。而钱淑兰呢?脑袋上唯一一处伤还是假的。根本就不能相提并论。

二是因为两人所处的位置不同。因为现在反封建制度。她的身份是婆婆,李彩英的身份是儿媳。在封建社会,都是婆婆压迫儿媳。现在是反着来的,自然就会往轻了判。如果两人异位而处,估计她就得判三年以上。

钱淑兰听了姜玉瑛的解释,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事情不论对错,反而以出身论。这到底是怎样的年代?

判刑的第二天,钱淑兰就让王守智提出离婚。

王守智正如钱淑兰之前所想的那样,开始有些不忍,“娘,彩英都这么惨了,咱们再等等吧,等她出了狱,我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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