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信交给周素好吗?说完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递到了我的面前。周素是我的下铺,也是我的死党,我看着他手里的信笑着道;原来是让我给你当信使的,你直接找她不就得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你不觉得太土了一点吗?
那个男生有点不好意思的红着脸道;“我从来都没有跟女孩说过话,因此,我一见到她就很紧张,就是听到他的声音也是这样,就是有话都说不出来,还是写信比较好。
我见他把原因都跟我说了,要是不帮她带信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当下就接过了他的信,他见我愿意帮他带信就非要请我吃冰激凌,我们边吃边谈,也许他不是来追我的原因,也就没有那种说不出话的现象,而且还很健谈,最后不但把他的名字告诉了我,还把他的电话号码都都告诉了我。在他的殷勤相劝下,我吃了两个冰激凌,哪知道这一吃就把肚子吃坏了,刚回宿舍肚子就又涨又疼,只得直接跑进了卫生间,由于我是慌慌张张进的跑进去的,也就没有留意那封信了,我刚蹲下来,那信就从我那小小的裙子口袋里掉进了便池,一下就被水冲跑了!无奈之下我只得打了他的电话,电话一接通他就紧张的道;你的动作还真快,这么快就帮我送给她了,周素的反应怎么样?”我只得把自己不小心把信冲到卫生间下水道去了的事告诉了他,然后说道;“你再写一封信吧,这一次我一定帮你送到。”
他听了我的话以后大声的道;你怎么可以这样?你要是不给我带就早一点告诉我,这可是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写成的一首抒情诗,我写了五天才完成了这封信,你怎么可以说再写一封就行了?”我觉得我还真够倒霉的,不但把肚子吃坏了,还要受别人的抱怨,当初要是不接这封信不就一点事都没有了?无奈之下我只得说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既然是花了这么多时间写出来的,应该是还有印象的,你加个班写出来,明天我一定给你送去。我觉得他写一封信最多一个小时就差不多了,而且还是写过了一次的,有一个小时应当足够了。
但第二天他还真没有来找我,直到三天之后他才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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