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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七十年代奋斗生活53(事业线,慎买)(第1节)

慢穿之还是社会主义好最新章节

众人对人贩子们的判刑倒是没有任何异议。更新最快,最好的醉书楼1小说阅读网www.zslxsw.\\com

不过让s市中院的法官们争论不休的,是这案子中的另外一桩关系。

当时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递交过来的公安机关的审讯记录中,恰巧提到了一件比较一言难尽的事情。

——人贩子在供述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脱罪,一直强调说他们拿来卖的孩子是孩子父母自己同意卖的。

得知这一线索的公安机关对这个事情也比较重视,就特意在分开审讯了被抓回来的人贩子。

这才发现,被解救出来的孩子,的确有少部分的孩子是经过她们亲生的父母同意,才交到人贩子的手里的。

而作为报酬,有些父母甚至还收取了“营养费”跟“感谢费”。

浑然不管自己的孩子以后会被卖到哪里做什么,会承受什么苦难。

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且基本都发生在女婴与女童身上。

这就要说说这时候的生育环境了……不管农村还是城市,重男亲女的观念都还挺严重。

有时候孩子一出生,家里一看是个女娃,心狠点的为了招个带把的1,就直接溺死了事。

稍微手软一点又不想养的,就算着时间往人多的地方一扔,有人带走就算孩子命好,没人管冻死饿死的也不在少数。

再有点良心的,自家出点钱当奶粉钱,再托个有门路的人,打听一下谁家缺孩子,等联系到了,再把孩子送到别人家养。

而这情况下,要是找的中人靠谱,就会给孩子找个好去处,要是遇上个心脏的,转手卖给人贩子也说不准。

而这次公安机关们遇到的情况,除了上一种情况外,还有父母自己不通过中人,直接收了人贩子“补偿费”,然后让人把孩子带走的。

而更让人作呕的一种情况是,家里虽然重男轻女,但终究还是没扔孩子,等饥一顿饱一顿的养到十五六岁时,再以找婆家为由,把女孩子卖给人贩子。

由他们做渠道,把人卖到偏远山区当媳妇。

而作为丈人丈母娘,女孩子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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