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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民国奇事18(第1节)

原主可不就是这样吗?

正当红的时候, 连政界要员们,也要尊他一声“墨老板”。

他身边围着的公子哥儿, 小姐太太们,更是数不胜数。

可一朝演砸了场子,围在他周围的那些票友们, 就纷纷翻脸反踩了起来, 那种恨不得他死的劲头儿——不知道的, 还以为墨笙真做了啥奸/淫掳掠的缺德事儿呢!

然而他不过是唱砸了一出戏罢了!

因着这种极为扭曲的社会地位,唱戏时还没成角儿的, 就奔了命的往台上走。

一旦红了的,除了那些一心钻进戏眼里出不来的戏疯子, 其他人这时,就已经开始给自己找后路了。

这个时期,最流行的就是女唱生, 男唱旦。

唱生的女伶们一朝出了名, 就有各界的公子哥、大佬们差人来请。

光明正大的请吃饭、请跳舞、请留宿, 要是她看上其中哪个了, 不出几天,众人就能喝到摆桌的酒席。

等以后再出门, 这人多半儿就已经是贵人藏在府里的姨太太了。

梨园里出身的姑娘, 嗓音好, 身段佳, 眉眼流转间, 自有一般风流。

所以这时候纳戏子, 俨然已经成了一种风尚——上海滩这帮大佬们,只要是好女色的,身边多多少少都藏着一位梨园出生的姨太太。

要是这女人运气好,遇到个痴情些的,休了原配接回家去当夫人,也不是没有的。

远的不说,让秦蟒跟黄七月闹翻的那位“夜来香”,就是梨园出身的当红女伶。

女的如此,男的也逃不出这个怪圈儿。

当然,男人操作起来,就没有女的那么简单了。

这时候,大上海里好男色的或者男女通吃的,皆往各大私寓里去。

什么叫私寓呢?

私寓是戏班子以堂为名,园主买入儿童与少年们,立下卖身契,让其自幼就学戏,等成角以后,自有“性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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