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实的情感,你懂吗。”
厉栾薅毛薅到一半,停顿了几秒钟:“你说人话?”
“就等于把一个妙龄少女和一小伙子放到一起,天天共处一室,”柳恣顿了顿道:“妙龄少年吧——重点是,这种吸引完全是因为人类求偶的本能冲动,我对他产生依恋感不是喜欢他这个人,而是因为我单身太久了,求偶欲都压抑囤积太多,你换一个同龄青年放我屋里效果也一样。”
“也就是说,”厉栾皱眉道:“你觉得你想亲近他,完全是因为单身太久,而不是真实的情感。”
柳恣捂着脸点了点头。
恋爱具有成瘾性,一旦确立关系以后,每次想起对方或者与对方接触的时候,大脑都会分泌能让人愉悦的奖励性激素,所以失恋才会和戒毒一样让人痛苦和反复纠结。
他自己单身了好几年,深知自己对多巴胺的分泌毫无抵抗力,之前回家的少都没怎么接触他,可现在接触的越来越多,作为一个发育正常的青年,每次被抱着的时候异样感都会越来越强烈。
“我现在真觉得你是个怪人了。”厉栾坐在他身边道:“其他人都是喜欢就喜欢,想在一起就在一起,你活得这么明白岂不是天天在自我折磨。”
“我没有……”柳恣捂着脸闷闷道:“他身上的气味都能让我想多抱一会儿,真的是身体本能了。”
平时虽然装的非常冷淡非常平静,但到底实际感觉怎样,他自己心里再清楚不过。
把辛弃疾换成任何一个同龄的同颜值的男性,每天和他同吃同住朝夕相处,不会产生吸引力才怪啊。
“所以……你觉得这种吸引力是危险的?”厉栾抬手拍了拍他的背,理解地点了点头:“你真的不喜欢他?”
“再过一段时间,就真的会喜欢了。”柳恣叹气道:“不可以,不合适,不应该。”
这种迷恋,是朝夕相处造成的依恋感,不是喜欢,不是爱。
就好像把一个性感模特放在一个单身汉身边朝夕相处,能够吸引他们的,是身体的本能,而不是自己的存在本身。
他如果因为这个本能犯错,是对两个人都不负责任——不管对方是直的弯的,都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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