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木,你可知道我喜欢了你十年!
沈遥低沉着声音,轻轻的喊着木木的名字。
是的,他喜欢了她十年,整整十年,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他记得每年都会在叔叔的书房里,看到丁繁卿画几百张木木的画像,堆满书房。从一个胖嘟嘟的小女孩,到一个越来越清秀的女生,直到丁繁卿去了美国,他才没有再看到她的画像。每次当他觉得无聊的时候,他便会不知不觉得画出她的容貌。她就像他童年成长里的伙伴,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伙伴。当他在论坛里看到她和子戌的照片的时候,内心的狂喜,又有谁知道?所以当秦笑琳离开他的时候,他并未觉得有多痛心。因为,在他的心里,总有那么个地方是一直有她的影子。
他常常皱着眉,为甚么在这之前他就没有遇见她呢?即使一起上课,他也从没有发现她的存在……
缘分这东西,总会有那么时刻,让人哀怨。
哀怨它,为什么不早出现,或更晚出现,偏偏在最没有准备的时刻出现。当多年后,木木看到几百几千张她的画像的时候,她忽然哀叹她为甚么就以那么戏剧的形象出现在沈遥面前,使得每次沈遥看到她时总会用一副欠扁的懒懒的目光来看她。
这个冬天,又下了两场薄凉的雪,便一直阴沉。阳光每次都偷偷的露个脸,便隐回去睡觉。但是这个冬天,也是木木最快乐的冬天。因为这个冬天,一直都有沈遥陪在身边,他陪她一起上课,陪她一起背着相机,爬山拍景;他陪她一起背靠背在不上课的日子躲进图书馆里;他陪她一起跟在戴维后面做个跟屁虫;他也会在每次戴维对木木过分热情后,用沉默和更深沉的吻来惩罚木木。
就在冬末,就在所有人都慢慢像个动物般习惯这个冬季的时候,一场暴风雪淡淡的慢慢的一点一点的靠近,靠近那些需要经受考验的人。
一日早晨,木木刚睁开眼睛,便接到丁岚的电话,电话里丁岚的语气显得异常的激动:“木木,小懒虫,起床了没?”
“姐,今天周末好不好。”
“木木,我跟阿和现在阿拉斯加。”电话那边,风有点大。
“然后呢?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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