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嘛,大多数还是喜欢得点小便宜的,不管什么身份什么地位,有点市井俗气,但却真实。
“你以前不也是这样的吗?菜快切好了先开火放油啊!”夏之寒的声音,让他惊醒。
“那是因为我切菜快,你能切那么快吗?油都好红了,还没有菜下锅!你个小笨蛋!”陈嘉华笑骂道,转过身去翻看锅里的菜,将衣袖捞起,“还不去切好,等下油又冷了!”
夏之寒愣在原地,为他那句“小笨蛋”。那样亲昵的称呼,多久没听到过了。此刻,一样的语气,一样的人事,听之却是全然不同的心境。她望着她宽阔的背脊,突然往后退了两步。
“怎么了?”陈嘉华回头,奇怪地问。
“不如,吃面吧!”夏之寒僵硬地笑,“炒菜做饭什么的太麻烦了!”
“我不爱吃面!”陈嘉华想也没想,答道,正巧,棉花糖也摸到了厨房,左嗅又盼的,慢慢蹭到了陈嘉华脚边。
陈嘉华眼一低,“吉蒙也不吃面!”
夏之寒不说话了。他是从小在北方长大,是很典型的北方男人,高大魁梧,俊朗爽净。在遇到她签之前,他本是很爱吃面的,但她不爱吃。
一开始,她没有说出来,他们约会的时候,他便喜欢带着她去面馆。面上来了,一人一碗,他吃得欢快,她就拿着筷子慢慢倒腾,翻转卷匀,在筷子上耍各种花式。
他只道她贪玩,在当时他的眼里,她就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但多了几次,他便发现她是真的不爱吃面,拿着筷子慢慢玩,只是为了消磨时间,等着他快点吃完。
她不说,他也能懂,只是需要点时间。那时,他们并不那么契合,一个成熟稳重,一个活泼调皮,一个事业有成,一个菜鸟级别。但这却并不影响他们的发展,反而慢慢地,相互之间更加吸引起来,并且磨合得很好。
或许,这也是陈嘉华当初为何要选夏之寒结婚的主要原因,也是夏之寒愿意与之闪婚的缘由。那时的他们,还相互信赖着。
后来,陈嘉华便带她去各式地方菜馆,尤其是湘菜馆。终于,她吃得欢了。他也跟着她一起吃米饭,到后来,竟成了习惯,从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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