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没有她的破坏,女主感情线走得慢了,但事业线却异军突起,坐火箭飞升了?
她愣神之际,沈秀已经来到她面前了,赞叹地夸道,“难怪沈大哥这样冷冰冰不善言辞的人,也会给女孩家买胭脂水粉。嫂子真漂亮,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
沈昭慕就喜欢听人夸他媳妇儿漂亮,正要笑,侧过头就见池芫出神地盯着沈秀,仔细看,在发呆。
他手指轻轻挠了挠池芫的手心,“芫芫,芫芫?怎么了?”
“啊,没事。我就是有些累了,不好意思。相公,这位姑娘是——”
池芫一秒恢复了常貌,晃了晃男人的大手,眨了下眼,示意他,光介绍了自己,还没介绍对方呢。
沈昭慕还没开口,沈秀便自己开口道,“我也是沈家村的,不过嫂子应该不认识我,去年我就来镇上了……那次见沈大哥在镇上东奔西跑的,我认出他来,便喊他进来喝杯茶。听他说要给一位姑娘买礼物,不知道买什么,我就出了点主意。”
沈秀看得出是个很健谈的人,她空间有个灵泉,许是喝了灵泉水的缘故,她不仅皮肤慢慢变得雪白,脑袋也变聪明了许多。
这也是沈秀为何急着离开沈家村的重要原因之一,她担心自己的变化太明显,会被家里人发现。
她来镇上后,不断靠灵泉水养身,将娘胎里带的毛病治好了不说,还有了过目不忘的本领,开始自学认字,慢慢也会自己看书读懂大道理了。
要不怎么说知识改变命运呢,读了点书,这气质自然就不一样了,之前只是个面黄肌瘦的小农女,现在待人接物都看不出怯懦来。
池芫叹气,这特么金手指开了十级,除了没给一副祸水的脸,女主啥啥都有了。
这能不吸引男主?
哦,原剧情里,男主是被女主干净的眼睛吸引,随后了解到她的为人,他一四平八稳考取功名的文人,逐渐被很有生活技巧,又身怀空间这个百宝箱一样的金手指,两人便一见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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