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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放弃努力的五十二天:(第3节)

欢。

戚一斐的心,终于无力招架,认命了,推开柜门,举起了白旗。他终于明白了那一日千佛灯前闻罪的话。闻罪不希望戚一斐喜欢他,是因为戚一斐觉得他对他很好。

因为喜欢的本能,是一种付出,一种希望对方好的原始冲动。

戚一斐也希望闻罪好,能够拥有世界上一切美好,因为他值得。

两人相望凝视许久,只在彼此的眼底,看到了自己的倒影。模糊,隐约,又充满无限爱意。喜欢是本能,不需要语言。

在戚一斐主动吻上闻罪之前,他说的最后一句是:“我一定会给你起个天下第一好听的名字。”

……

接下来的几天,戚一斐就陷入了,一边替姐姐照顾宁宁,一边苦思冥想的沼泽。

——他是不是该想办法造个时光机?好回到过去,殴打死那个发出“一定会起个好字”这种豪言壮志的自己。

起个字,比发明时光机还要难啊啊啊。

“啊啊啊。”宁宁跟着傻舅舅一起,学着抱头,发出奇怪的声音。学完,自己就先乐了。还拍着有时候会错过彼此的手,好像在鼓励舅舅,再来一个!

戚一斐被整的都要没脾气了,他只能长叹一声,继续和已经被自己写满,又纷纷划掉的宣纸死磕。戚一斐写的时候,恨不能给闻罪堆砌一切代表了美好品德的字,等选的时候,又挑挑拣拣,觉得这个不够霸气,那个不够好看,怎么选怎么觉得都配不上他的大天使闻罪。

但戚一斐又拉不下来脸去和闻罪说,我起不出来,你帮帮我吧。真的,要脸。最终实在是没辙了,戚一斐还是偷摸摸的想到了找外援。

有琴师!

傅里其实是戚一斐的第一选择,但是这位最近忙的都快要脚不沾地了,来去如风,要不是戚一斐会陪着闻罪三不五时的开小会,他都快要忘记自己还有个叫狸奴的朋友了。戚老爷子也是一样的。

所以,只有有琴师了,这是戚一斐认识的最有智慧的五个人之一,他爷、他姊、闻罪、傅里以及有琴师。换言之,全家连戚一斐自己都有这个自知之明,他也就比他姐夫和宁宁聪明那么一点点。

司徒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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