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
像李珍瑶一样,在看了《流浪记》之后,对流浪儿童心生同情的人有不少。
陈老板是穆琼的忠实书迷,《流浪记》这本新书,他自然也看了。
这书,是穆琼迄今为止写的三本书里他最喜欢的。
说来也怪,这豆豆每天做的事情,也不过就是找食物填饱肚子,都没干什么事儿,但他不知为何,就是看得很起劲很喜欢。
他甚至同情起那些流浪的孩子来。
他的西餐馆现在生意很好,时常有客人把食物剩下,以前这些,他都是给员工吃的,吃不完就扔掉,可这几天,他将客人吃剩的食物收集起来,全都送去了租界附近的一个破庙里——在那个破庙里,住着好几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帮助流浪儿童的,还有郑维新。
看过《流浪记》之后,郑维新就带着自己的同学,收集了一些大家不要的旧衣服,拿去分给租界外的流浪汉。
很多人都开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可以帮助他人的事情,就连平安中学的学生,瞧见那些在外面流浪的孩子,也会给他们一些食物。
于是,阿毛在吃了那个女学生给的包子之后,竟然每天都能得到一点吃的。
他觉得最近的生活,美好地好像在做梦一样。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就到了正月十五。
这天平安中学是放假的,让学生们回家过元宵节,但穆琼还是一大早就去了学校——他和魏亭说好了,今天要去崇新学校看看。
崇新学校离平安中学并不远,两人也就没有叫车,而是一路走过去的。
路边的柳树垂下许多柳枝,上面已经长出了嫩芽,很多人家的门口,还挂上了大红的灯笼。
“今天晚上,新世界游乐场会办个灯会,你到时候可以带着你的妹妹和母亲去看看。”魏亭对穆琼道。
“好。”穆琼道,又问:“校长,崇新学校是怎么样的?”
魏亭听穆琼问起,就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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