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急着回答,而是继续问道:“这三种方式的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
惠特曼立马回答:“第一种方式比较直接,更加容易获得成功,只要客户买断,就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算得上是简单粗暴吧,缺点是无法持续获得收益。”
“第二种方式的优点是可以细水长流,只要你的软件足够优秀,就不愁挣不到钱,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会让许多潜在客户失去兴趣,如今的计算机行业巨头林立,这些巨头有的是钱,相比较获得专利授权,他们更加倾向于直接买断,因为他们不想因为一款软件而受制于人,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后续可能存在的所有问题。”
“至于第三种方式,这是计算机行业当前最流行的方式,许多公司对于一款软件的需求并不那么持久,他们不需要买断或者得到专利授权,因为这两个选择会增加他们的成本,他们更加喜欢花钱购买服务,跟前两个相比,第三种方式是最节约成本的,缺点是如果后续还有类似的需求,就需要再掏一次钱,如果需求的次数很多,兴许就起不到节约成本的作用了。”
惠特曼侃侃而谈,通过他的详细讲解,牛小强这才明白了软件行业的门道。
他非常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这才开口道:“我选择第二种,第三种我也能接受,至于第一种获利方式,还是免谈吧。”
牛小强准备拿来推销的是他独自开发出来的动态建模软件,更确切地说,应该叫做“计算机动态建模技术”。
这项技术已经被凯琳娜申请成了专利,牛小强知道凯琳娜不是很懂计算机,对于计算机行业也不是很熟悉,因此在创建猎人公司的时候,他并未把这项技术纳入猎人公司的专利行列,而是单独保留下来,准备找到合适的机会再进行推销。
现在就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惠特曼和普利斯之前创业过,虽然失败了,但他们对于计算机行业还是很了解的,本身也有着很丰富的人脉资源,知道哪些客户有这方面的需求。
此外他们两个全都是编程高手,如果客户选择第三种服务,两人还可以帮牛小强干活,因此牛小强才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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