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抱着树干优雅地滑落到地面。
“我们成功了!”莱昂仍然保持了高昂的士气。
“下面的任务是寻访你父母的故友。他们都在什么地方?”
“其中有个叫沃特的家伙在棕榈镇开了一家名为‘发飙的袋鼠’的酒吧。我们可以先去哪里试试运气。”
“这个人可靠吗?”
“林,这是末世,别人不在半夜你睡觉的时候偷走你的肾已经属于善良之辈了,你还能指望他们都是道德高尚的诚信君子吗?”
“希望这位沃特老兄不要一见面就把我们出卖给弗兰克公爵才好。”
//////
两个人简单地乔装打扮一番,以一副在辉煌公国下层民众中最为常见的荒野猎人的样貌出现。两人都是背负弓箭,腰配砍刀(林在山配了自己最拿手的双刀),携带着一些兽皮、兽肉,都把脸面抹得黝黑、粗糙,还刻意弄得一身血腥味。即便莱昂的父母复生,一下子也未必能认得出他们。
两人在旷野里走了大半天,终于遇到了一队行人。
这是一支反向行走要过河到丛林狩猎的10人小队,他们大老远就注意到了林在山和莱昂,对他们的装备和实力当然是不屑一顾,但对他们携带的兽皮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林在山前天为了自卫不得不击毙了一群熊型生物,这种生物在辉煌公国被称作“澳洲树熊”,是目前已知的最凶悍也是最难捕猎的丛林野兽之一。它们不仅体型健硕、体能强大、感知敏锐,而且能够上树和游泳,智力也很高,在野外生存方面全方位克制人类。
澳洲树熊的肉营养价值极高,人吃了后有助快速提升体能,骨头可以做武器,比普通金属还坚硬,皮可以做防具。澳洲树熊的皮实际上算是一种奢侈品,价格昂贵。按照目前的市价,一张皮顶得上一个普通猎人大半个月的收入。而林在山一个人就携带了4张澳洲树熊的皮,莱昂也携带了2张,偏偏他们又人数稀少。
那支对面走来的狩猎小队第一时间就动了歹心,他们的几个主力成员彼此对视一眼,当场拿定主意,准备在林在山、莱昂二人靠近30步的时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