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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7章 太子妃(第2节)

义,一年期的借贷,只能算是短期的,一般是一万钱做一笔借贷,朝廷本意是借贷给那些民间商人们周转经营的,故此利息也较高,所得利息再留做地方衙门做公廨开支。”

但是实际上呢,地方衙门只求利息,才不管借给谁。他们甚至让官吏子弟或地方豪强来做负责放贷的捉钱郎,每个捉钱郎直接发给一万本钱,年底要求交还两万本息。

至于放没放出去,他们不管。

这些捉钱郎要么是官吏子弟要么是地方豪强子弟,他们得了这任务,于是往往便强硬摊派给下面的百姓借贷,有时甚至也要从中渔利,本来官府只给一人一万钱本钱,结果他们却自己另添许多钱强硬摊派借下去。

到年末,顺利收上来的,那就是自己的。收不上来的,那就是官府的本钱,便要把人捉到衙门去杖责,甚至借朝廷之名去抢东西抵债。

当然,遇上灾荒之时,民间的借贷有时利息更高,什么驴打滚、九出十三归等多不胜数,高利贷是很害人的,百姓一旦背上高利贷,基本上就难以翻身了。所以朝廷才早就定下了律令,年息最高三分六厘,最早的时候是五分,后来降到了三分六,就是为了避免百姓被此祸害。”

“父皇,可是为何却要给蛮夷定上一两分的高利呢?”

“一来,蛮夷不是我大秦之子民,异族外人而已。二来呢,蛮夷们借款数额大,而且必然时间长,不可能短期就偿还的,故此利息必然高一些。”

“可这样不是坑那些蛮夷吗,父皇不是说与他们结盟友好吗?”

“太子啊,国与国之间,利益至上,没有什么永远的盟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今天的波斯,也许他日就成了敌人,所以能赚便宜的时候别客气。要知道,波斯人数百年来一直掌握着东西之间的贸易中转,他们可是没少赚。一匹我们中原产的丝绸,可是经波斯商人一转手,再卖到罗马去,那是价比黄金啊。天竺人犯去的胡椒也是一样,他们一转手,卖的比银子还贵。”

“我们中原商人过去,也一样要交纳高昂的税收,我们的商人可没少被他们剥削,甚至我们皇家的商船队,每一年都要给他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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