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雷电吧,只要一下就能把敌人电成渣渣。
“呼~”我。
“哈~”接着释放魔法。
感觉和练功差不多,很消耗体力的说。
“呃呃~”饥饿死者。
又来一个找死的小僵尸,别想逃跑。
“雷电轰!”我。
“噼啪~”雷电。
“噗~”饥饿死者扑街。
太没用了,只用一下就死了,莫非我现在的魔法能力已经可以一雷电击倒巨大野兽?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半精灵营地周围就没有能够让我忌惮的怪物了,就算在怪物堆里横着走都没事吧。艾玛,想的太多了,如果有骑士什么的帮助防御还差不多可以,只有我一个的话,魔法肯定是会被怪物打断的,我现在还做不到一手释放魔法一手挥动武器对敌,主要是释放魔法太需要集中精神了,就像是左手端着一个很满很满就要溢出水的碗,这种时候只要动作大一点点水就洒了,不过不要紧,只要碗没打翻的话水还是可以再满上的,把这个满水的碗端三秒钟不撒水,洒水的话时间会加长,洒水较多的话施法过程就断了,基本我在释放雷电轰的时候就是这么一种状态。所以我才会说施法很捉鸡,是真的真的很捉鸡,不过,再捉鸡我也要练。只要还能行,就往死里练。话说我以前要是像练习武器的使用技巧那样练习魔法,现在我的魔法能力肯定厉害多了,不过现在也不晚。话又说回来,如果那个时候我没有练习武器的使用技巧,或许我根本活不到现在,毕竟那个时候魔法实在不能大用。即使是现在,让我只用魔法战斗那也是找死的节奏,总的来说练习武器技巧还是有用的,毕竟我的右手有那么大的力气在,不练习一下武器技巧根本对不起那一膀子力气。
星历30240年,三角丛林。
刺客部落。
即使是最最悠久的刺客部落也不勉会因为发展的问题而产生内部分歧,有些人坚持去鲁高因接受英雄的传承才是出路,有些人坚持认为尊重传统才是最好的。其实不仅仅是刺客部落有这种问题,那些各种各样的职业组织都有这种问题,毕竟七英雄的传承有目共睹,英雄冒险者的强大并不是普通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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