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走到哪里就吟游到哪里的能耐,以前真是小看他了,最主要的是这家伙的战斗力那么低,是怎么穿过危险的遥远沙漠而到达鲁高因的呢?不会又是遇到了金大腿,然后一路抱着金大腿抱过去的吧。如果没有别的意外的话,也只有这种方法能让他安全的到达鲁高因了,不得不说那个稚嫩的吟游诗人还是有些运气的,要是别的冒险者像他那样弱j,早就死了一百遍了。难道吟游诗人这种职业有隐藏的幸运加成?或者说他就是幸运女神的信徒。这个可能性非常大啊,实力弱j的冒险者不信奉一下幸运女神蹭点幸运,是很容易一个不小心就死翘翘了的。
“原来是这样啊,我说我怎么会这么快就出名了呢。”我。
“你出名快其实也不关他的事,主要是因为你接连打了工戈尔家的少爷和红袍将军家的少爷。就是这两件事让你的名子一路飞红,几乎达到了人人皆知的地步。”温莎。
“愚蠢的野生妖精,还不快点去给大家做饭吃。”红衣靓女。
“对了,还有你发明的美食,也让你的名子传的很广泛呢。”温莎。
“看什么看,快点去做饭啊你,没看到大家都累了吗。在这种地方遇到,本身就是很大的缘份,我们应该好好的招待一下别人。”红衣靓女脸色赤红,气喘吁吁。
“喔。”我迅速退败,不看再看红衣靓女那快要红出花儿的脸蛋。说起来这个红衣靓女真的和那个红袍将军家的少爷是兄妹吗?如果真是兄妹的话,那么我打了哥哥,然后娶了妹妹,这种事情听起来似乎很邪恶的样子啊。妈蛋,什么时候我也成了无恶不做的坏人了,这种邪恶的事情本来我是不应该c手去做的,但是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不仅做了,而且还做的很混蛋很过份。对于我来说只不过是又玩了一个女人,对于红衣靓女来说就不是了,她的一辈子可能就被我毁掉了,毕竟这个地方怎么说也还是比较看好一个女人的贞糙的,不是那种随便搞没有事,到时候找个老实人一嫁就可以的地方。对此我只想说为什么我不是真正的男人,如果我是真正的男人,那么现在我就不用在这里苦苦煎熬郁闷不停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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