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找了一宿才找到回来的路。
天明了,视野也好了,他们终于敢出去,好好看一看昨天夜里的战场。
交战地点散布极广,涵盖纵横三里之地,漫漫黄沙沾着凝固的血液定在地上,盖住失去头颅的尸身。
明军连一把刀子都没给他留下,带走了所有的首级、马匹、兵器以及明军尸首。
吐蕃马黑麻相信明军一定也有人阵亡了,因为双方战马不一样,他在地上看见明军无法带走的马尸,光找到的、能区分出的就有二十七匹。
而那支明军的踪迹,早就没了,连蹄印都被风沙遮蔽,不过此时此刻也无需追踪,他们肯定是往哈密那边跑了,就是吐蕃马黑麻不敢追击。
哪怕这一次他的人马都穿上重甲,也不敢追击了。
万一追击再落入敌军伏击圈怎么办?
眼下进军显然已经不成,精锐兵力被打得半残,倒是八百仆从还有大半,剩下千人兵马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干等在七角井大眼瞪小眼。
再进兵也不是不行,但他们还有战斗力的重骑部队仅剩四百,倒多出三百多套马甲重甲,带着吧太沉,让仆从穿上他们未经训练也没那个能力。
穿着重甲打不了一分钟就先把自己累趴了。
事到如今别无他法,粮草剩下的也不多,只能撤兵向吐蕃赶去。
他们这边愁云惨淡,达云则已经在四十里外睡大觉了,传令骑手也快马加鞭地往回赶,仅用两日消息就把消息送到哈密,让总兵派人押马车过去帮他们驮货。
夜里的仗对他们而言并不轻松,敌人比他们想象中意志要坚韧的多,达云确实轻敌了。
相较战果,他们斩获三百三十颗首级,仅阵亡十七、重伤七人、轻伤二十余,算是难得的大胜,但这原本在达云想象中是应该伤亡不到十人的。
他们占据除兵力外的全面优势。
夜战、伏击、以暗对明、穿铠甲对无铠甲,敌军应该议论箭矢攒射就调头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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