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即便如此,他的剧场依然是人们口中的‘老剧院’,到如今维持还算不错的经营状态已经有八个年头,深得人心。
“明军进城那晚我就在剧院,谁都知道伦敦守不住,女王殿下都去了北方,但是舍不得呀,老剧场是我的心血。”
这些日子天总是阴沉沉的,即使在午后也没多少阳光,詹姆斯坐在门口院子里的树桩上,一手在身前扶着伐木斧、一手夹着牧野烟撑在腿上,道:“最后还是没了,明军和守军在北岸打得不可开交,南岸的流氓在妓院门口洗劫宾客,还有人闯进剧院抢走新订的戏服。”
“所以威,你叫什么名字?对,威廉。”
詹姆斯抬起夹着牧野烟的手向前指着站在院子里的年轻人道:“你因为在贵族的土地上打了一只鹿而跑到伦敦避难,可真不是个好主意。”
“没有演出也没有杂活,明军只准许有用的人在城里,我们这些演员都被驱逐出来,你可以暂时在我这住下,但恐怕我没办法留你太久。”
詹姆斯说着轻敲了敲屁股下带着毛刺的木桩,惨兮兮得笑道:“我就是想要这棵树才买的这房子,如今房子还没修好,树却没了。”
名叫威廉的青年看着那棵树,心想这一定是一颗上百年的老树,他甚至没法去猜想这棵树过去究竟有多高,但现在这棵树没了,只留下一个巨大的树桩。
他抬眼向詹姆斯身后的房子看过去,那是一栋标准的旧贵族石制宅子,有宽阔的花园,外面有几间漂亮的仆人屋子与马厩,看上去主宅的翻新工程正在继续,三层小石楼朝东的半边窗户都用上了玻璃。
西边的屋子则依然用着老式的木百叶窗。
威廉从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一路走到伦敦,见过太多这样的房子。
正常居住的豪宅几乎是这一百年才出现的,过去贵族们今天明天打生打死,都要住在军事堡垒里才感到安全,也就这百年间国内日趋和平,养羊剪毛又成了有利可图的生意,这才有了像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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