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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较真(第3节)

定的惩戒。”

有人说这条法律属于宣誓性质。

当然不是,写入法律中的正式条文没有宣誓一说。如果他是法律,那必须要有惩处。如果他不是法律,那制定这条法律的人就涉嫌渎职。如前文婚姻法所说的,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看起来也很类似宣誓和说明,实际上这是一条法律,区别在于,违反了这条法律相应的惩罚写在法律书中。

当然,这种事大家通常一笑而过。但是做为律师,这东西叫小辫子。曹云没打算去抓最高法的小辫子,他抓的是天宝的小辫子。天宝最痛苦的莫过于没有手机,那就让他没有手机。

……

桑尼心中一边咒骂,一边暗笑,一边审问天宝:“对于没有刻苦学习,你有什么要交代的?”

“交代什么?”天宝完全懵圈。

“有没有同伙?有同伙就是团伙犯罪。有没有人指使你?有指使就是教唆犯罪。”

“没有。”不刻苦学习团伙?

桑尼:“你是否在玩游戏中获取了金钱利益?”

天宝许久问:“一年前我卖过帮会,五百块。”

“有盈利,数目不是很大。你是否承认自己没有刻苦学习?”

天宝实在忍不住:“你神经病吧?你们这群人都是神经病吧?”

桑尼淡定道:“你刚才所说的话,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简单说,在警察办公期间辱骂警察。你先坐,我去开正式的拘留通知书。”

桑尼走出笔录室,走到隔壁小暗间,这边可以看审讯室内的情况。九尾牙疼:“我发现你们律师有做黑警的潜力。”这也太黑了。

但有错吗?肯定没错。凡事怕较真。

首先是天宝违反了教育法中的条款,带回警局讯问是正常的。至于这条款不是法律,那是最高法的事,不是警察的事。假设警察看见某人打人,一时间背不出打人后有什么惩罚的条例,或者是忘记了打人违反了拿一条法规,只知道打人违法,难道就可以不管吗?

天宝在警察正规讯问期间,辱骂警察,这条肯定是违反了法律。

曹云:“作为一位律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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