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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五章 消灭坏人(第2节)

说并非没有道理。冰冷无情的法律诞生基础却是感性。陪审团出现到发展的原因是把权还民的一个重要标志。

从原始部落来说,多数人意见已经成为主要意见。古文明时期以多数人的感性好坏为参考定下条文即是法律。大部分情况下法律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多数人的意愿,否则法律很可能因此被废除。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府政的权利,表达了民意。好和坏各说纷纭,以曹云看法,陪审度制是好的,但是需要相当不错的市民素质为基础。

有人认为这是一个悖论,现代法律中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法学家对此解释,制定法律以多数人意见为主,执行法律不允许少数服从多数。他对此解释,一个城市有一千个人,九百九十九个人殴打另外一个人,九百九十九个人都犯法了。假设在殴打之前,九百九十九个人通过多数优势,确立殴打另外一人不犯法,那么他们的殴打行为就不犯法。

按哲学来说,陪审团十一人各持观点没有错。(\\www.zslxsw.com//)不过世界秩序是妥协或者逼迫妥协的世界,无论分歧多大,利益之事最终还是要有结果。以理服人,服不了就协商,协商不了就通过法律解决。法律解决不了,那只能通过拳头解决了。

陪审团要在晚上八点之前拿出一致意见,就必须有人妥协,或者互相妥协。下午一点开始,陪审团进入了博弈状态。

博弈办法很多,锤子剪刀布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解决办法,也许最合适,不过太儿戏。都是成年人,必须玩点技术。首先陪审团通过会议先确立问题的解决办法少数服从多数。各派开始拉票。诸如分歧不大的正当防卫派和防卫过当派就可以进行协商,争取票数,毕竟相比他们认定的罪名,谋杀罪实在是荒诞无稽。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派处于三者之间,是大家共同争取的目标。一旦进入投票博弈,结果呼之欲出。两个极端的正当防卫和谋杀罪很难拉到足够的票。如果势力分部均匀,投票博弈结果必然是趋向中性。

傍晚六点,陪审团有了结果,他们尊重真实案例的判决,裁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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