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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八章 日常(第3节)

新西兰的情况,表示自己可以帮助做一些事。欧阳逸的妻子气质非凡,接人待客非常得体,她没有完全拒绝曹云的帮助,也没有完全接受曹云的帮助。她选择了不太麻烦的事去麻烦曹云。之所以这样做,是曹云离开看守所后,欧阳逸获得打电话的权利,和其妻子交代过事宜。作为妻子,她完美的履行了丈夫交代的事。

她不清楚其中有什么关联,她不清楚丈夫这么做的意图。但她会完成丈夫交代的事情,而不是一直在电话中质问为什么?她知道丈夫需要坐牢,现在最需要就是自己无条件的支持。

回律师所的路上,陆一航告诉曹云,有四位名律师的社交群很安静,没有四名名律师在内的社交区处于爆棚状态。大量的司法人员都在发表自己的看法。主要是围绕CA提供的资源进行讨论。

陆一航道:“不耻通过情报机构全球收集犯罪证据的行为,多是律师。警察和检察官有不少人支持这种行为。他们认为只要证据是真实的,取证过程不违反东唐法律,都是可以接受的。在欧阳律师被指控后,他们开始讨论钱坤指证烈焰法官的可能。”

曹云操作手机,将十万转到了欧阳逸私人账户,收手机道:“一航,你本人对钱坤案怎么看?”

陆一航:“很矛盾,如果没有CA的介入,检方拿不下钱坤。可是CA的介入存在很大的偶然性。我也不知道支持还是不支持境外情报机构协助本地司法收集证据。”

曹云:“鬣狗。”

陆一航:“什么?”

曹云:“鬣狗初建的理念、越三尺做事的核心和钱坤案本质上没有区别。他们知道司法部门受到很多限制,同时也受限于综合实力。他们希望能补上这个缺口,嫌疑犯不会对警察说的,会对他们说。警察不能做的事,做不到的事,他们能做。在国刑框架内是规则内。情报部门参与刑事取证,在发达国家中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假设CA取证用于指控美国刑事犯罪,CA会站到被告席上。为什么?总体看不是好事吗?钱坤确实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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