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偶然还是运气,林曦和胡小红在山上砍着柴,居然打到了一只野兔子!
很肥的兔子,约莫有斤重,听见人声从草窝里窜出来,慌不择路地跑不掉,被两个姑娘围追堵截加柴刀木棍齐上,逮住了。好书记得一定要分享哟,快去分享醉书楼小说网www.zslxsw.\\com吧
胡小红笑得见牙不见眼,紧紧搂着野兔子,这可是肉肉啊,她有多久没吃到肉肉了?
两人收拾了柴枝扛下山,回到知青点,又是一番轰动热闹。
晚上林曦破天荒得到邀请加入知青们的饭桌,大家因为兔子肉对她态度改变不少,林曦无所谓了,她觉得自己不会在这地方呆太久。
其实这个年代吧,插队当知青也没什么不好,城市里某种局势比较农村更显严峻,成份出身不好同样很难过,动不动被拉去学习、审问,人民群众时刻监督;另外,农村粮食不够可以寻打些野味补充,城市里就真的只能饿着,钢筋水泥啃不动啊。林曦也愿意安安静静呆乡下捱几年,她是了解历史走向的,等几年后这阵风气一过,直接报名考大学回城就行了,但现在她不是一个人,还有外公外婆,她必须得尽快回海市。
又过了一天,到赶大集的日子。
现在是计划经济,粮食和商品实施统购统销,禁止自由贸易,不允许开集市,但黔省是华夏国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还是可以有点土政策的,比如这个大集,外省多数地方都已经取缔了,这山区里却依然保留,只不过也有规定,大集里不准买卖粮食和肉类,主要摆卖的都是些竹藤编织器或生产用具,也可以卖一些地方特色的小吃食,当然不比贸易自由兴盛时那么多,少量罢了,算是偷摸着卖,干部们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当没看见,毕竟本土风俗由来已久,有些老百姓他就不听教,制止不住的。
知青们最爱赶集,几乎是逢集必赶,买不买东西都要去,林曦期待了好几天,肯定也是要去的。
她心里揣着小九九,不愿意跟别人一路,假装听不见隔壁胡小红的邀约,没应口和她们做伴赶集。[醉书楼小说网/\/%^www.\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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