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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八十五 地下城(第4节)

说,比起栀子那零零散散的记忆,也不知道是不是老鹰这种“神圣体质”加成,他的记忆真的是异常清晰,清晰到了每一个小细节。因为李欢也不知道自己实际上要找什么——到底是关于雨林中金字塔和黑雾的线索,还是从这里出去的方法,所以李欢在经过了老鹰的同意之后,也老实不客气地将他的记忆一点一滴仔细地翻查。

老鹰出生在一个普通阿兹特克人家庭里,就是那种笃信祭祀的家庭。从小老鹰的母亲就被送去祭坛做了活祭,他由父亲带大。他的父亲是一个普通的阿兹特克人战士,阿兹特克人讲究集中管理,老鹰小的时候没什么童年,除了种玉米,就是收玉米,然后就是在家里等待着父亲回家。在他七岁那年,发生了西班牙征服者登陆,在经过了短短两年的时间,西班牙征服者凭借那个预言,征服了庞大的阿兹特克帝国,从此,这个人类历史上最奇特,也是最血腥残暴的文明宣告覆灭。

老鹰那个时候9岁,什么也不懂,西班牙征服者要在这里寻找阿兹特克帝国留下的宝藏,抓了大批奴隶,他也在其中。经过几年寻找,老鹰遇到了无数的危险,侥幸活了过来,而经过几年的寻找之后,西班牙征服者也放弃了这个宝藏。虽然放弃了宝藏,但还有大批的阿兹特克人奴隶,西班牙征服者接下来就靠着这些奴隶开始建造自己的城市。13岁的老鹰,好不容易九死一生出来,又从寻宝人专职成了建筑工人。到年纪轻轻十三岁,老鹰已经杀死过几个敌人了。有野外对他虎视眈眈抢夺食物的,有试图将他拐卖到其他地方的人贩子……理论上来说,他算不得道德无瑕。

不过李欢看到这里,差不多明白为什么老鹰是一个道德无瑕的人了。

因为永恒法庭的审判方法在于读取被审判人的本心和所有一切的法律,不过比起后者,前者的权重更大。读取本心的意思是说,好坏的认知,全来自于被审判人的内心。比如说一个杀了八百人的阿兹特克人祭祀,但看这一点他是没有罪的,不仅没有罪过,而且还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因为在阿兹特克人的认知之中,将祭品送上祭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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